以军训那些事为题的作文
参加军训的事好似放电影一般,历历在目,好像就发生在昨天。小编整理了以军训那些事为题的作文,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我知道这对没有耐心做事常常半途而废的我简直就是个无法完成的事情,但我还是做了,就像我一直固执的认为我的生活是从三年前才开始的一样。
我常常会无端的回忆起一些碎碎的从前,好的,不好的,有的,没有的,喜欢的,讨厌的。军训应该是我高中生活的开始,虽然它与我以后的生活一点都不搭边,而且它是那样的不正式。我曾经以为我的高中生活会想初中一样简单而单纯,但我提着行李走进苏堤一中时我就觉得不是这样,而以后的生活也真是了我的感觉是对的。
二零XX年八月,军训开始。我被放在三区队十二班,我们的教官又一个很阳光的名字--杨光,只是他的人一点都不阳光,甚至有些婆妈,我知道这样说他不礼貌,但这是事实。他的声音很大,能把《团结就是力量》吼得震天响,然而到第二天嗓子就哑得像抽风。他最经典的动作就是再说完一句话后摘下那顶不知几个月没洗的军帽,再用左手使劲的抹一把光亮的额头,哪怕其实没有一点汗。他最喜欢看我们站军姿,因为这个时候他可以什么也不干,只需要在旁边惩罚我们。他其实一点也不老,最多二十六岁吧,但是老气横秋。他会给我们讲他年轻时的故事,他的初恋,他的调皮。我们不会考证故事的真实性,因为无论怎样,这都是我们那时最感兴趣的话题。
杨光出生四川省一个不知名的县,小学时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少先队员。初一时知道世上还要一种好玩的东东--用扑克牌赌博,初尝一次后不能自拔,整天研究赌计,终于在期末考试时一路红灯被老爸狂扁,后来不再赌博。但年少的心是时时充满好奇的,他很快又找到了一项比赌博好玩又刺激的事儿--恋爱。对象是比他小一级的妹妹,据他说还是当时的小校花,但我们总认为初一就恋爱的女生肯定不是好看的花朵。他们一直保持着亲密的.战友关系,直到初三时才被老眼昏花的班主任发现,那老师在他的桌子抽屉里找到了杨光快乐生活的照片,两鬓斑白的他颤抖的开除了据中考还有半年的杨光。于是那个不知名的县城又多了一个整天无所事事的小混混,混迹于大街小巷做些保住派出所人员饭碗的事情。后来他老爸一气之下将他送到部队当了兵。在革命部队的熔炉里,几年后终于炼出了我们可敬可亲的教官。
我们的教官对我们很好,尤其是漂亮的女同学。当天他就把我们班最漂亮的两位女生拉出去带队。当然没有一个人反对,因为这样一来所有的男同胞也能光明正大的来欣赏别人的美了。
军训时很苦的,早上六点半起床不洗脸就得去跑早操,绕着那巨大无比的街道跑两圈会来才吃早点洗脸。晚上还要再蚊虫肆虐的操场训练到十点半,害得我们身上总有红红的包,几个星期消不去。吃早餐时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之一,对于高强度训练的我们,小小的一碗鸡肉饵丝实在太少,于是我们就偷偷的领两碗并在一块,再把多出的一个碗放在餐桌底。这样我们总能偷偷的吃饱,屡试不爽啊!午饭那是在火辣阳光兼杨光的暴晒到十二点才会有的,更可恶的事吃饭前还要在餐厅门口吼完我们的班歌--《团结就是力量》!唱得不好还不能吃。在餐厅领到饭还不能吃,要必须站在热气腾腾的饭菜前等候吃饭的口令,知道现在我都觉得那时一种赤裸裸的折磨。当然也有两样让人开心的事,一是我们隔壁的十一班的领唱的女生很漂亮,齐齐的刘海,蓬松的童花头,肤色白皙,声音好听;另一个时傍晚时候,在我们的训练场上方的天空总会有一群游荡的白鸽,它们在我们头顶掠过,发出咕咕的声音,它们聚成一群,没一只落下。它们有时会飞得很远,一直飞到黄昏有些模糊的天边,在我的视野中化作一些黑色的小点,消失不见。又在我快要忘记它们时飞回来。好几次我都因为看着这些可爱的精灵而被教官点名。
军训时有好几个阴雨天,但我们仍然不间断的练。我其实一点也不讨厌那几个不合时宜的天气,因为我生来怕热耐寒。当雨水顺着我们稚气未脱的脸流下来时,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生活方式,有点残酷,当容易让人清醒。脱去浮躁,我想我们最终能等到FirstRoseinSpring(春天的第一朵玫瑰)--我们长大的青春。十六岁的我在淋完那几次雨后奇迹般的身体没有任何不适。当雨水和汗水混合着淌过我的嘴唇时,我知道我必须换一种姿态去迎接以后的生活,也许我要学会去品尝这种咸咸涩涩的味道。
军训的第八天,我们到拉玛水库打靶,这是我第一次真实的拿着一把步枪,枪很沉,有战争的重量。我能清楚的看到对面远远地靶子,但我还是选择了把五发子弹全打到了白云朵朵的天边,我的肩膀随着子弹的后座力向后摆动,教官的脸色有些惊讶,我对他笑笑,没有谁知道,我这是在向我的成长宣誓。那天回来,我突然有些淡然,前几天的浮躁全不见了,我想那是我已经适应了这样的生活。军训最后一天,当我们走过主席台,最后一次看到正向我们敬礼教官时,我甚至有些怀念。习惯了睡到半夜被梦中的口令吓醒,习惯了连做梦都是在训练,习惯了每天看到镜子里晒黑的自己。但是我们习惯时,这样的生活就该结束了。着就是生活的残酷。
军训结束在家的几天里,我破例没有向任何人提起我的辛苦,包括爸妈和最好的朋友。不是我不需要,而是我知道有些事情我一个人明白就好了。譬如成长。
五天后,我到了学校,这次再没有初来时的新鲜与好奇,因为我知道这不是做梦的地方。我将乱七八糟的行李收拾好,铺好床铺,等待吃饭时间的到来。也在这时我才注意到我们的宿舍号3-12,后来陆陆续续的搬进来几个人,麻椒、施、胖子、松子、李岸、老C、幺。麻椒是个很恶搞的人,任何词语到他嘴里都令人捧腹,花白的短发和独特的走路姿势是他最大的招牌。松子时水我下铺的兄弟,戴副细脚眼镜,看上去文邹邹的,但内心与外表简直就是魔鬼与天使共读一本台词,此人喜欢金庸古龙,喜欢杰克逊艾薇儿,喜欢一切肉类但无论怎么吃都长不胖。李岸沉默寡言,喜欢军事,理想是做一名军事家。施喜欢篮球足球台球唱歌跳舞,特征是一颗龅牙,平时嘻嘻哈哈,但拎起吉他又是另一个模样,有些沧桑与忧伤。胖子好像什么都喜欢,结果是什么都不会,他喜欢睡、小说、篮球、刘若英,最让我恼火的是他台球比我好,导致每次都是
我付钱,当然只要是我技术太烂,胖子学习刻苦,无奈不得精髓,成绩永远踏步不前。老C这人好像除了学习和篮球,对什么都不感兴趣,他成绩老好,当然也很刻苦,三年里他永远是我们宿舍起的最早谁的最晚的好榜样,此人还有一个不好说但不得不说的爱好--贪小便宜,这简直就是他的特色,还有一点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和李岸在一起绝对是一对活宝。最后说幺,他最喜欢刘亦菲,肉麻兮兮地称那女人“小菲”!此君也喜欢古龙金庸,别颠倒,是古龙金庸,而不是金庸古龙,于是就和松子发生很多不得不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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