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我就有一个爱好,总是喜欢摘漂亮的叶子去做书签,厚厚的书里常常随便一翻就能看到一个书签。如今,却又不知怎地,突然想要缅怀一下那逝去的童年,于是便又打开那些厚重的书籍,轻轻抚摸那些叶子的脉络。这里面有几片是三年前我从昆明摘回来的银杏叶,以及很久以前从南京带回来的红枫。轻柔地翻动着书页,当年葱绿的银杏叶因为长时间的沉压早已褪去了那青涩的青春,变得金黄耀眼,而那几片年岁更久的红枫,也由原先的鲜红变得如同积藏已久的葡萄酒般带着深沉的红,想当年,鲜红如血,清晰的纹路,仿佛跳动着的生命。将那片枫叶拾起,轻嗅,仍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流淌进我的心里……
还记得小时候,有一次看见英语老师那片从加拿大带回来的枫叶书签。听说它已有些年头,可是却依旧保持着那抹鲜红。我一下子便被这书签吸引了去,也迫不及待地想要制作一枚书签。自己的第一个书签,自然要选最好看的叶子,当时正值秋天,是属于枫树的季节,而我又极爱红枫,于是就敲定要做一个枫叶书签。我在落叶中寻觅了一片叶大饱满、鲜红如血的枫叶,像得了宝贝似的跑回家,将它夹进最厚的一本书里,每过一段时间便打开瞧瞧自己的成果。可是,不知为何,这窒息的压迫并没有使它停留,脉络依旧清晰,可那鲜红的生命却已渐渐被枯黄所取代,没有了生命的颜色。
我不明白为什么它没有成为我想要的书签,便跑去问爸爸,还记得爸爸回答说是因为压在书里面的书签不能经常打开,要一直压三四个月才能成。于是我听从了爸爸的建议,又重新挑了几片枫叶。如今,那童年的成果回到了我的手中,轻抚那深红的脉络,童年已不在,可那些记忆却仍然跳动着,宛如当年那鲜红的生命……如今想起过去,觉得十分怀念,也许记忆就如同醉人的美酒一般,越陈越香。
因为偏爱这银杏的金黄,所以集来的银杏叶极少是绿色的。纤细的枝叶条上舒展着金黄小扇,小时候经常把这叶子当扇子使,精巧可爱。见多了椭圆状的叶子,自然被这奇异的扇子形状的叶子吸引了去,颇以为稀奇,爱不释手。也许是因为有了前面制作书签的经历,这银杏叶书签自然也不在话下。由于爱收集“稀奇”的叶子,所以现在已有了每逢回家乡便总会再摘上几片红枫或者银杏叶来做书签的习惯,制成之后,就将其送给好友,以此为乐。
我又重新翻起厚重的书,忽然,入目的是一个蝴蝶书签,两翼张开,虽已被压平,但那淡青色的小身影仍旧带着几分初见时的灵动。想起这书签的来历,深觉自己像《捕蝶者》中的主人公,何其残忍,可终究,也只因当时年少啊……
记得那天是个雨天,燥热难耐的夏暑却也因此总算凉快下来。我在家里终是有些闷不住了,就来到阳台,享受着这难得的清凉。突然瞥见那盆海棠花上有一抹淡青,仔细一看,原来是只避雨的蝴蝶。它一身素绿淡青,却显娇媚,有种难言的妖娆。它是如此美丽脱俗,于是我兴奋地叫爸爸捉来做成书签。年幼的我当时正沉迷于书签,却没想,一个念头,一个生命就此陨落了。也许它当时只为避雨,而我却残忍地剥夺了它生的权利,将它化为那薄如纸般的书签。现在的它虽风姿依旧,两翼张开仿佛翩翩飞舞,但我自私地留住了它,渴望永远见到它。我想,我是有私心的。
现在的我还是喜欢制作书签,也许是想给自己的人生留下一些标记,这样待许多年后,回味这些书签,就能让我想起那些我不曾注意过的美好……
郑文龙
本文是一篇颇具童真与灵性的美文。文题以“签”代“牵”,以谐音双关的修辞手法点明文章“咏物言志”的主题。其次,文章运用倒叙与插叙相结合的叙述方式使“‘签’引记忆”的逻辑构思在文章结构上得到了落实、体现。文章可根据倒叙结构及描写内容分为三个部分:枫叶书签、银杏叶书签与蝴蝶书签各自不同的收集故事。三者相互递进,代表了不同的收藏阶段。最后,追忆过去、珍藏感悟,歌咏了对书签的喜爱,抒发了怀念往昔美好时光的情怀。另外,文章语言及构思与文中提到了筱敏的《捕蝶者》一文相仿,师法名家而能夺胎换骨,此种写作方法同样值得同学们借鉴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