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北方,在那苹果花盛开的地方。
十岁前,我从未去过那里。听爷爷说,那里很好,很美。春天,满山花草会染透一座座高山;夏天,喷香扑鼻的烤知了馋得你口水直流;秋天,丰收的喜悦沁透你的心;冬天,没膝的白雪给孩子们带来无穷的乐趣,似乎人间再没什么比这更好的地方了。
十岁那年,我去了家乡。
家乡的风景的确很美。但家乡却并不像爷爷说的那样美妙。我的家乡很穷,那里的生活对于我这个娇生惯养、出生在上海的孩子来说,简直是受罪。
人们都说,走在乡间小路是很有诗意的,但我没有这种感觉。深一脚,浅一脚,泥泞得很。乡民们太穷了,没钱修路。
好容易来到了亲戚家,却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从小表弟嘴里得知,因为我的到来,才使他当年从大年夜以来第一次尝了荤腥。我的天!
原以为,家里至少该有电视的。可我找遍堂屋里屋,只找到一台老式收音机,还是坏的。眼前的一切使我的幻想破灭了。
在此之前,我不相信书上说的关于中国有些地方依然贫穷的话。甚至我还颇爱国地将那本书扔到了书架下。在我当时的心目中,中国应该名列世界前茅才对。大都市生活把我的眼睛蒙住了。
临走,我留下了尽可能多的东西。带走的只有两件:一是家乡真正的面貌;另一件是责任。我觉得,我有必要告诉那些大都市中的少年们,中国还有不发达的地区,并非处处都那么完美。
归途,又经过泰山,我看到了日出。随着鲜红的太阳跃出地平线,我似乎感到新的希望和贵任也从心头升起。谁不说自己的家乡好?我的家乡却如此难以让人倾心。我对着初升的红日,信誓旦旦地立下一道誓言:要把家乡,不,把整个中国建成我心目中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