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倡议书最新

时间:2021-08-31

2016森林防火倡议书(最新)

  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语文迷小编整理了几篇森林防火倡议书,欢迎借鉴!
 

  【1】森林防火倡议书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三夏”将至,天气高温干燥,农事用火不断增多,特别是农机作业和焚烧秸秆或麦茬,极容易使各村的树木遭到破坏,林木管护、森林防火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了切实保护好现有林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特倡议如下:

  一、积极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森林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事关保护我县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打造平安太和、美丽太和、构建和谐太和、创建“森林城市”的一件大事。森林防火工作不仅是各级政府部门需要关注的事,更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要从我们每一个人做起,注意防火。请我们每个人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参加森林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促进秸秆禁烧工作,自觉禁止野外用火。 要改变传统的午收焚烧秸秆或麦茬的陋习,积极倡导使用环保、循环、经济的模式来处理秸秆或麦茬;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加强自我约束管理,共建平安生态太和。 要加强自我管理,自觉做到:午收时不焚烧秸秆或麦茬,并按要求处理好秸秆或麦茬;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树林;不在树林内燃篝火、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火灾毁林事故。

  四、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立即报告当地负责人或拨打119。遇有火灾时,建议不要独自一人扑火,不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扑火。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消除火灾隐患,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景美民富宜居的和谐太和,做出自已力所能及的贡献!

  【2】森林防火倡议书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每年的9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市的森林防火期。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甚至出现了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封山禁牧队伍之中来,坚决同一切违规用火、偷牧、放牧的违法分子作斗争,并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随意用火、毁林、偷牧、放牧可耻的观念,为此,我们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护林员,增强防火意识。预防森林火灾发生,增强防火意识是前提。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当好“护林员”:自觉做好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邻居、亲戚、朋友宣传护林防火工作。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影响、带动周边的人们,切实增强护林防火意识。

  二是自觉当好义务监督员,杜绝野外火源。预防森林火灾,控制火源是核心。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监督员,互相监督、互相提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随意垦荒烧杂、进山不携带火种、扫墓不随意用火、上山游览不吸烟、不烧烤,共同杜绝野外火源。

  三是自觉当好义务管理员,消除人为隐患。预防森林火灾,管好人员是重点。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管理员,切实管好身边人员,全力防范学生、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积极主动举报纵火者,共同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是自觉当好义务报警员,随时警惕火警。预防森林火灾,警惕火警是关键。广大干部群众要自觉当好护林防火报警员,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向所在地森林防火部门报告火情,在专业扑火队伍的组织带领下进行灭火救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防范森林火灾,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共同建设现代生态城市!

  【3】森林防火倡议书

  尊敬的学生家长及小朋友们:

  清明节临近,又是一个森林火灾高发期即将到来。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每年的11月1日至翌年的4月30为我区的森林防火期。冬至、春节、清明是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在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确因生产用火的,必须经本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街人民政府批准。

  中华民族有在冬至、春节、清明祭祖,以表哀思的传统习俗,请您在祭祀先人时严格管理好火源,以免酿成森林火灾。请您在祭祖、上坟时,必须做到下列事项:

  1. 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六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不准在野外烧烤食物;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和烧纸点烛。

  2. 在冬至、春节、清明节和其他日子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积极倡导鲜花祭祖等文明风俗,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 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边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4. 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野外玩火。

  5.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110电话报警。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请您明白:

  1. 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 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

  3. 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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