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11·9”消防宣传周即将来临,根据《阳泉市郊区“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阳郊防火委【2009】5号)文件精神,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城,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法制观念和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区学校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起,为期一周。
二、活动内容
(一)体验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系列活动。即:每班出一期消防安全黑板报、上一堂消防安全教育课、观摩一次灭火器使用演练,向父母写一封消防安全倡议信、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二)小手牵大手活动
通过“小手拉大手”活动,由学生向家长宣讲消防安全知识,带动更多的家长主动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从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宣传活动
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绘画等形式向广大师生广泛宣讲消防安全常识。
三、活动要求
1.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本次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在广大师生中大力宣传动员,倡导师生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工作氛围。
2.要结合本校实际,因地制宜地创新开展工作,要成立相应组织,责成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3.各单位要在消防宣传周活动期间,认真细致地排查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做到边排查边整改,确保学校的消防安全。
4.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于11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上交区教育局思政科。
为预防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帮助师生员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了解消防知识及掌握基本消防技能,保卫处决定在“11.9”全国消防安全教育宣传日到来之际,联合大连市甘井子消防中队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及消防演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加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学会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提升火灾逃生自救互救的能力,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二、活动时间:20xx年11月6日(星期四)下午13:40
三、活动地点:综合楼C区报告厅
四、参会人员:
各二级学院分管消防工作领导、办公室负责人、辅导员及学生代表(建议学生代表以2014级本科和研究生新生班级代表及学院学生会负责人为主,名额分配详见附件)、当天无教学实验任务的实验员、义务消防员。
其他部门以总支为单位,各总支选派一名代表,后勤集团公寓管理中心各公寓楼楼管员。
请各单位、部门将参会名单于11月5日(星期三)11:00前报到保卫处。
联系人:赵陈
联系电话:86323662。
五、活动内容:
1、邀请大连市甘井子区消防中队警官做消防知识培训。
2、室外消防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