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和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下面是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快来围观吧。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201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关于印发<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基三〔2016〕5号)以及《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13〕317号)等文件精神,从幼儿园、小学和家长三个层面进行宣传:
1.幼儿园层面:主要包括幼儿园阶段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幼儿园如何萌发儿童积极入学愿望、增强儿童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学习习惯、缩小幼儿园小学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2.小学层面:主要包括小学一年级课程内容的进度和要求,小学如何加强幼小互动、改进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3.家长层面:主要包括家长如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儿童发展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和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作为传播正确教育理念、宣传科学保教知识、争取家长和社会支持的重要契机,紧扣主题,结合实际,精心设计,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科学制定活动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保障工作经费,精心组织实施。
2.幼小同步行动,实现双向衔接。各县区教育局要组织辖区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同步宣传,双向衔接,相互配合。幼儿园要从自身做起,科学实施保育教育,同时指导家长从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为幼儿做好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引导教师特别是低年级教师切实转变教育理念,科学安排课时进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缓解家长担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幼儿园通过带领幼儿参观小学,有意识介绍小学学习情况等方式,帮助幼儿提前熟悉小学环境,形成对小学的直观印象,引导和激发幼儿对学校生活的向往和兴趣。
3.坚持专家引领,提升宣传质量。市、县教研部门要充分发挥专业引领作用,组建专家团队,深入基层集中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宣传教育和教研指导工作,引导两个学段同步行动,双向衔接。同时要对幼儿园和小学的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4.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活动载体。各县区和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的作用,抓住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组织实施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结合实际,创新方式,认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
开展一次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为教师、家长开展专题讲座,转变教育理念,提升科学育儿能力。
制作一期主题宣传栏。各幼儿园必须以“幼小协同,科学衔接”为主题,在醒目位置设立宣传栏,将《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宣传挂图、《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及《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与小学教育衔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资料进行张贴。
组织一次家园互动。各幼儿园要通过家长研讨会、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释疑解惑。
宣传月期间,省教育厅将通过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官方微博、海报发放等形式,支持各地开展活动。请各县区和幼儿园随时关注,及时获取宣传资讯。
5.加强督促检查,注重经验推广。各县区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部署情况和实施效果。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文本或电子等形式进行汇总和推广,请各县区于6月21日前将本县区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要求,认真做好我县学前教育宣传月工作,营造全社会高度关心和重视学前教育的浓厚氛围,形成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确保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正常开展,制定本方案。
二、活动主题
学习《指南》,了解孩子
三、活动时间:
201x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四、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准备阶段:5月20日至5月25日为宣传动员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活动预备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动员。
2、实施阶段:5月25日至6月20日为宣传实施阶段,各幼儿园根据宣传工作方案和幼儿园实际情况,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项活动,向全园教职工和广大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同时抓好活动的落实。
3、总结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为活动总结阶段。在本次活动结束后,各园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写出书面总结报县教育局视导室。
五、宣传内容
1、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各幼儿园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现场解答市民问题等方式,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学前教育政策,增强社会共识。宣传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重大意义,推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2、深入开展园内宣传。各幼儿园在宣传月期间要组织全园教职工集中学习,同时向广大幼儿家长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学前教育政策。重点宣传学习《黑龙江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鸡西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刻理解规范办园、科学保教,以及幼儿园办园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增强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纠正“小学化”倾向。广泛传播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提升广大家长的育儿素质和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违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六、活动安排
1.组织宣传:实验幼儿园及各学前班、民办园开展1次室外宣传活动。时间5月20—31日。
2.组织学习: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3—6岁儿童发展指南》。时间6月1日—20日。
3.开放展示:各幼儿园及学前班举行游戏活动开放日;组织召开家长开放日(可以以班级为单位召开)活动、家长会、座谈讨论等活动。时间5月20—6月20
4..教学研讨:实验幼儿园及学前班、民办园举行一次全园性的游戏教学研讨活动。时间5月20日—6月10日
5、主题征文:以《指南》的应用与实践为依据,认真组织家长与教师共同交流经验与与体会,开展以“倾听孩子、共同成长”为主题的征文活动。时间5月20日—12月20日
七、活动要求
1.实验幼儿园和各校学前班、民办园要印制宣传单和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
2.宣传内容要紧扣主题,向社会和家长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心重视学前教育、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一系列学前教育规范管理制度,宣传贯彻《指南》精神,宣传幼儿园“小学化”倾向的严重危害性,宣传先进的学前教育理念和科学育儿知识,宣传幼儿园科学管理理念、宣传幼儿习惯养成教育的重要意义,帮助家长更新教育理念。
3.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的通知》、《鸡西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保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4.实验幼儿园和各学前班、民办幼儿园在宣传月活动期间组织2—3次游戏活动开放日、1次家长开放日活动,召开二次全园幼儿园家长会(也可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宣传覆盖所有在园幼儿家长,重点宣传、介绍《指南》,并对其中内容进行科学解读,宣传科学保教和小学化倾向的危害性。各幼儿园及学前班以园或校为单位致家长一封信,介绍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和幼儿园科学办园理念。
5.各园及学前班的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和省里规范办园、科学保教的政策规定,必须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规律,严禁宣传活动带有小学化倾向,严禁宣传内容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严禁借宣传之机做招生广告,误民家长,严禁借宣传之机,推销玩教具、各类用书和产品。
宣传月期间,教育局将以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月部署情况、实施情况、幼儿园规范办园和科学保教活动情况。并对开展好的单位进行表彰。
各幼儿园要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于5月25日前将活动计划报到教育局(上传至公共邮箱),活动结束之后,在6月25日之前将活动总结上报县教育视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