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与人情的作文
有规则,才有人情。我们需要的是遵守规则的秩序与完善规则的决心,小编收集了规则与人情作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规则与人情
2012年6月9日,上海,某高考考场外。一辆坏了的自行车,一个迟到2分钟的考生,一扇紧闭的大门,一位跪下的母亲。
还有铁石般的规则,和寒透了的人心。这场规则与人情的短兵相接,以人情的惨败告终,然而规则的胜利并不让人欢呼雀跃。我有一言不得不发:
规则岂可无人情!
的确,我们耳熟能详的是人情泛滥、裙带横行,是极端的混乱和腐败。但是,这并不能作为矫枉过正的辩解,因为极端的规则是另一种噩梦,因为规则只是中性的形式,因为规则自身没有善恶可言,因为规则需要人情充实的内涵,而非仅作为敌人。
没有人情的规则,只是压迫的工具。陈胜、吴广因暴雨而耽误了赴役的期限,就会遭受不由分说的一律处死,这样的规则就是杀人如麻的侩子手。日本四十七浪人在等级制度下,卖妻杀子成全主公的威名,这样的规则就是扭曲人性的恶魔。古印度种姓制度划分四大种姓,剥夺民众的自由与尊严,这样的规则就是践踏真理的暴徒。上述例子或许古老而偏颇,且看如今!酷法何必秦律,君不见拆迁平坟毁古迹,刑讯逼供误判刑,条条在案;牺牲何必浪人,驻京办拦截上访,维稳保安殴打群众,桩桩有理;歧视何必种姓,排挤打压农民工,地域贫富有界限,“上海资源不给外人”,历历在目。法律法规,政策条列,若无人情,就都是杀人的刀,害人的毒。
所幸规则与人情并非壁垒森然。各地城管工作方式大整顿,温情执法几乎让人转怒为笑,惹人嗔怪。河南平坟事件中,不乏将伦理道德引入政策制定者。法学家的努力终于以“拆迁”改“搬迁”、“直系亲属可不作证”得到了回报。
然而不能忘记,从救助站中走出的流浪者,身上还有绳索留下的淤青。不能忘记,数以千计的上访者,在进京的最后一站再也无法前进。不能忘记,牢狱中还有多少无辜者,在诱骗下葬送一生,求诉无门。不能忘记,还有多少缺少人情的规则,在为丑恶与不公大开绿灯。
我们应该时刻质问:规则岂可无人情!
第二篇:规则与人情
2012年高考考场外一位母亲的下跪令人动容,亦有网民因此指责规则不合理,工作人员人情淡薄等。但是我想说:别为人情违背了规则。有规则才有人情。
说到规则的诞生,不得不说起罗马法。在古罗马的第一部法律《十二铜表法》诞生之前,维护整个罗马社会秩序的是多年来形成的习惯。习惯虽是人们经验智慧的结晶,却并不具有规则的效用,贵族阶层随意解释习惯,随意判决,平民生活长期受到严重压迫。直到规则正式诞生,平民才可以说是获得了第一次胜利。如果没有规则,或者规则因为个人而随意更改,而违背大多数人的利益,敢问人情何在?
规则的发展亦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可喜变化。美国的1787年宪法,确立了民主共和制,也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地位,这部被称为“近代世界第一部的人权宣言”的法律,并不是完全“死”的,而是灵活的,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一开始它并未解决妇女与黑人的人权问题,但因为人人都遵守规则,尊重规则,这规则才得以日臻完善,越来越能反映人民的呼声,越来越有人情味,同时也保证了美国社会长治久安。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规则与人情产生了一定的冲突。但是这种冲突夸大规则的弊端,造成人们对法制的不信任。规则已定,但人是活的,与其抱怨规则太死,不肯给你多两分钟时间,或是指责工作人员没有人情味儿,为什么不反思自己够不够严谨细致、有没有足够重视呢?高考既然重要到让一位母亲下跪,为什么没有让你提早出门?如果规则因你一人而变,对其他那些早早到场等候的`考生岂不是不公平?
陈独秀说,如果一个社会人人都谈道德谈人情,那么这个社会最终会变得没有秩序、虚情假意;相反,如果人人都遵守规则,社会秩序安定,人们的道德素养自然会提高。以此可见,有规则才有人情。我们国家的英勇解放军,因为遵守军规、军纪,才有了为顾全大局而牺牲自我的勇气。他们是恪守规则的铁骨铮铮的汉字,也是有人情味儿的最可爱的人。
有规则,才有人情。我们需要的是遵守规则的秩序与完善规则的决心,这样,人情自然显现。
第三篇:规则与人情
上海高考考生因自行车坏了而迟到2分钟,其母下跪求情,仍被拒考场之外。诚然,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但在这种由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况下,难道就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规则之外留有人情吗?
规则是有人情的芦苇。在非主观因素造成规则被破坏的情况下,宽以人情,能使社会更和谐。正如上海“最有人情味”交警李自成。在一次执勤期间,他拦住了一辆违法右转的摩托车,并准备开单罚款。这时,摩托车司机却气愤地质问道,指示牌上明明写着六点后不许右转,而现在还没到六点,怎算违规?而当该司机看到自己的手表时,才发现手表没电停摆,而实际上已超过六点。无奈的司机只能低头认错,并懊恼地对后座的妻子说:“以后你治疗买药的钱又少了。”听到这番话,交警李自成感到十分为难,但最后还是开出了罚单,里面夹着一张100元人民币。而这位交警的行为被媒体曝光后,也受到市民的称赞,上海的社会氛围更加和谐。法制之外,应有人情。摩托车司机并非恶意违法,而是因为手表停摆这种非主观因素而造成违法。诚然,法律是铁面无私的,但若每个人都只是会刚性遵守法律,而不会柔性地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恐怕这个社会的矛盾会越来越严重。可见,让社会更和谐有序,我们需要有人情的规则。
然而,生活中我们却常常见到只会死板遵循规则,在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况下不会变通的例子。正如在福州一条高速公路上,收费站工作人员拦住了一台急救车。急救车上躺着一名孕妇,但全车人都没有带现金。为了区区几十元路费,收费站人员把急救车拦在出口处近一个小时,使得孕妇只能在车上生产,而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后,收费站工作人员的饿行为受到了人们的斥责,如此“遵守”规则,只会引起更糟糕的结果。规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的权益,然而,当盲目遵循规则而致人的权益受到损害时,难道不应该在规则之外留有人情吗?
规则应是有人情的芦苇。尊重规则,遵守规则,这是每个公民的道德素质。在非主观因素造成的情况下,我们更应把规则理解为对人的尊重,对人权的尊重,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发展得更健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将更和谐,更有人情味。
规则与人情,同行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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