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年安庆市黄梅小戏小品展演中,我有机会观看了多场演出,可谓新戏连台。而太湖县黄梅戏演艺有限公司在民营剧团第一场演出的《杜知县审案》,尤令人印象深刻,该剧写了一个“子不孝”与“父之过”的故事,大意是老父将不孝的儿孙告到官府,杜知县深入其家巧妙地解决了问题。笔者认为该剧剧本虽短而故事完整,主题鲜明,很有教育意义;导演处理得当,节奏明快,使剧情有起有伏,演员配合默契,表演一丝不苟,扮演杜知县的年轻演员余乘鸿演唱颇佳,表现突出,使全部更加好看。
从这出小戏来看,在较为贫困地区的太湖县黄梅戏剧团(现称公司)一直在抓剧目创新,像《杜知县审案》这样寓教于乐的戏,既符合时代需要,也会受到广大群众欢迎。
借此,笔者也想说,我市举行的这次民营、专业团队参与的小戏小品展演,对繁荣黄梅戏小戏创作与演出,尤其对推动民营团体的发展意义重大。但文艺评奖、打分与体育许多项目的比赛大不一样,体育比赛规则较为鲜明严格具体,而艺术比赛则往往是由几个评委的现场感觉而定。
像本次比赛现场打分未必尽人如意,比赛规则也似乎存在诸多问题,还有待研究改进。笔者以为,评奖还是要等本次展演剧目全部演完才能评出本届名次的高低,不能以现场打出的分数做为依据。因为一个剧目涉及到剧本、音乐与表、导演各个方面,其水平高低都是相对而言,不到全部剧目演完如何评价名次?当然,评奖规划则更要合理,不到全部剧目演完如何评价名次?
当然,评奖规则更要合理,民营团体的比赛应该就是民营团体参加,不能用专业团体的演员去与基层民营团体的演员竞争夺分。这样势必造成被动与不公平,反而挫伤了民营剧团的积极性。不过,我以为做为一个艺术团体,应保持竞争心态,不必以一次比赛比分之高低而自定胜负,更不能气馁。好戏差戏广大的观众一看就知,中国的戏曲就是这么“怪”,观众是真正的评委。像太湖这样的小戏必将受到基层观众的欢迎,不信诸君可拭目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