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乐身着棕色的皮毛大衣,头上有一对黑黑的大耳朵,耳朵里是白色的。眼睛又黑又亮,犹如两颗黑珍珠。鼻子很是用煤灰抹了一样,似乎是一个小煤球。肚子上长满了白毛,脚上宛如穿了两双黄色的毛绒袜子。尾巴短短的,好像被谁剪断了一半。你看,它漂亮吧。
虽然漂亮,但是,它可调皮了。有一次,它“呜呜呜”地着,因为那时候它还刚来不久,所以声音很小。但尽管声音小我还是听到了,大概是因为我太喜欢它了吧。我以为它饿了,便抱起它,把它放在沙发上,以免它乱跑。当我捧着食物回去的时候,惊呆了,那场面让我火冒三丈,因为这个淘气的小家伙,不知什么时候从沙发上跳下来了,正兴致勃勃地叼着袜子玩的正欢呢!见我来了,急忙吐掉袜子,装成很乖的样子讨好我。我生气的说:“你这个小没良心的,我给你找吃的,你却胆大包天地玩我的袜子,想咬破它吗?看我不惩罚你一下。”说完我便提起它,把它放在沙发靠背的最顶上。它瑟瑟发抖地趴在那儿,不敢下来也不敢走,只得在上面一声声地哀叫,我心软了,只好把它抱下来。我坐在一边不去理它,它见我真生气了,便乖乖趴在沙发上睡着了。看着它那憨态可掬的样子,我的怒气消了,并说服自己原谅它一回。你看它是不是真的很调皮?而且它的名字也是由调皮而启发我想出来的。那次乐乐正在屋里玩,不小心抓破了米袋子,那些大米犹如倾盆大雨般落下来,一点也不给它面子。可怜的乐乐躲也躲不了,逃也逃不掉。看着它那滑稽的样子,使我联想到了“乐乐。”
动物真是人类的朋友,乐乐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快乐,只要乐乐在,我就一定不会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