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个博客建立在郑州教育信息网,2006年7月11日是她的生日,至今已经将近2年了,文章有900多篇了,而且篇篇都坚持原创。在郑州市教育局组织的首届和第二届博客大赛中,分别获得了金奖和银奖。写博,早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早知道校信通有博客,可我不是班主任,在学校也不负责这方面工作,加上工作忙,并没有想过会在这里建立博客。负责我们学校校信通工作的李金华妹妹是个极热心和执著的人,起初我们并不认识,那天她去找我,和我聊,说是别校一位老师说我喜欢写博,她极力邀请我到校信通安家。我知道,写博贵在交流,再建新家,势必要投入更多的精力,我实在不能保证自己能做好。
上周,金华妹妹又到办公室找我,我们随意聊着,她还是希望我能把家搬到校信通,她的笑容很有魅力,我觉得自己真的不好意思拂了她一片诚心了。而且我觉得我们好像也挺投缘的,她送我了一本李镇西的《教育所思》,我也把我的诗集《心灵有翅膀》送她了一本。
又一个小家,仍然叫“心灵有翅膀”。当天晚上,我就把最近写的几篇文章安置进去。之后,我便像一个独自行走在陌生地方的人,好奇地东张西望起来。找到了几个我们区的熟人,到他们的家里留下了脚印。无意我我进入了“XX县实验小学”,这不是我好友阿颖的学校吗?刚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有联系,后来电话号码都变了,便失去了联系。我给她的一个同事留言,打听她是不是还在。星期六我到学校组织一个活动,打开电脑后发现他回话了!我的好友还在!还说要把手机号码给我!太激动了!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这是谁在冥冥中的安排?
随即就拨了她的号码,可惜没人接,下午,她发来了短信,因为同事已经告诉了她,她料定这个陌生的号码是我的。再打过去,听到了久违的声音!我把车子停在喧闹的街头,我们一直聊了将近40分钟。说孩子,说工作,说爱人,说同学,说15年的变化,说曾经在一起的开心日子……
我们约定,暑假就要见面。依依不舍挂了电话后,她的短信来了,她说:“……千言万语表达不完思念和感动……”
感谢校信通,初次相识就送我这么惊喜的礼物。
附上我2007年6月7日下午写的文章《想念阿颖》,写的时候没想过会让她看到,而现在,我知道,有校信通这个平台,她会看到我对她的想念。
阿颖,我正在看《儿童文学》,有篇文章在讲两个小姑娘的友谊。看着看着我怎么就想起你了呢?看着看着泪水怎么就湿润了我的眼睛了呢?
前几天收拾旧物,看见了一封你写给我的信。日期是10月30日,不知道是哪一年。我的旧通讯录上有你的电话,可永远都是不通的声音。想起毕业那阵,我们经常在说:“毕业以后大家要保证一个月写一次信。”年龄最小但总是看起来很世故的老九说:“现在说得好,毕业了谁还有工夫写信呢?”我们都嗤之以鼻。可是事实确实让老九言中了。来自全省各地的我们在93年分开后就几乎杳无音信了。
我们毕业已经15个年头了阿颖。15年来,我们班46个同学的学号至今还清晰地印在脑海。不论是正着背倒着背还是挑着说,我都能一下子说出几号是谁。你是21号,我是10号。
还记得1990年秋天我们初次相识的情景。我在校园里看见了一个长着一双很特别眼睛的女孩,当我到寝室时,才发现我们在一个寝室。那个女孩就是你。你有着深深的眼窝,宽宽的双眼皮。长而卷的睫毛,浓而长的眉毛,像极了新疆姑娘。我们的父母一个个离开了214寝室,214从此成了我们9个女孩的世界。
刚入学你买暖瓶的事情一度成为我们的笑料。你分别买了瓶胆和瓶壳,然后左一个右一个就回寝室了。回去之后开始安装,逗得大家直笑。
还记得那年我们初次听说“希望工程”,心里充满了对失学儿童的同情。那同情变为了一种神圣的情感和信念。我们两个决定为希望工程做点事。可是,我们也是没钱的人啊。当时学校正在大搞建设,校园里很容易就能捡到钢筋头。于是,我们就悄悄地捡起了钢筋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秘密,我们把这些钢筋头放在隐蔽的地方,最后卖了24元钱。24元钱在当时也是不太小的数目了。可我们却不知道这24元钱该送到哪里去,我们美好的愿望最终落空。 24元的最终去处我竟也想不起来。阿颖,你记得吗?
叫你阿颖,是因为你的家人都这样叫你。你是豫东人,家乡话叫出的“阿颖”很轻,“颖”还上扬,让我们听着很好玩,纷纷效仿,于是远离家乡,你也一样被这亲切的呼唤萦绕。你家乡话称口水是“哈喇子”,我们也跟你叫口水为“哈喇子”。同屋的四凤和你是老乡,我们就学你们搜集的豫东方言:“吃馍馍不伏(熟),喝匪(水)匪(水)不开”……
阿颖,还记得上三年级那年,有着一副好嗓子的你登上了大礼堂的舞台唱起了《小背篓》,那个舞台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上去的,所以,我们9姐妹都很为你自豪。你扎着两个及肩的麻花辫,穿着淡粉的短裙,那双特别的眼睛随着歌曲的情绪而一会儿睁大,一会儿又变成月亮。长长的眉毛一挑一挑,眉目之间,传递着你丰富的内心世界。你还是校手风琴队的,和你的琴友坐在凳子上,轻松自如地拉着手风琴,那惬意, 无可比拟。
阿颖,有一次我翻看以前的日记,在中间的一张有一个特殊的“合同”,签定“合同”的是我们两个。你一定不记得了,我也是在翻开的一刹那还在迷惑呢!内容大致是说你决定在25岁之前决不结婚什么的。呵呵,你是我们寝室的老八,一向最爱笑话有一些花季雨季心思的小姐妹。可是,你呀,最终还是比我们结婚还要早。
知道你要结婚,我和爱人(那时是男朋友)一路颠簸到了商丘夏邑——你的家乡。你结婚是元旦,我们在头一天晚上到达了,在从商丘到夏邑那段路,我们坐的是破旧的中巴,上面摆放的是破旧的小木凳。找到了你家已经很晚了,你们全家都很热情,你的爸爸妈妈,大姐二姐,还有你的小外甥,每个人都是那么亲切。第二天,我做了你的伴娘。你的头上插满了粉红的花,把你的脸庞映衬得格外娇美。你的他叫王飞,一个很不错的小伙子。在你最幸福最美丽的那天,我们在你的闺房合了影,这是我多年前从没想到过的场景。而那张照片,就珍藏我的相册里。
姐妹们一个个结了婚,生了子,这些也都是在相互的偶见和偶尔的电话中知道的。我做妈妈的时候,那段时间我们还打过电话,你的孩子们比我儿子正好大一星期。你这个臭丫头,竟然生了一对龙凤胎!真是让人眼红啊!可迪、可曼,多么好听的名字!现在,他们也和我儿子张亦弛一样,也快9岁了,长的像王飞 ,还是像你呢?
岁月荏苒。阿颖,你好吗?是不是也会在某一个时刻想起我们的214,想起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