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中规定“在写作教学中,应注意培养观察、思考、表现、评价的能力。要求学生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激发学生展开想象和幻想,鼓励写想象中的东西。”“重视引导学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中提高写作能力。”“鼓励自由表达,和有创意的表达。”这些标准,为教师们在作文教学中角色的准确定位指明了方向。
一、做一个引导者、帮助者
作文是学生借助自己对自然、社会及人生的理解独立完成的一种综合语言表达过程,学生的自主活动是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正处于成长阶段的中学生思想活跃、观念更新快,自我意识强、信息周转迅速,已不满足于教师“婆婆式”的说教。正如一位教育者所言“教师的高明在于隐身在学生背后,悄悄的为学生设下一个个路标,是学生既沿着教师设下的轨道前进,又感到主动探索、主动发现的乐趣。”这样的教学才是成功的教学。
二、做一个参与者、实验者
这里的“参与”包括两点:一是参与到学生的生活中,二是参与到学生的写作活动中。作文教学不是一个教师命题学生写作的简单过程,而是一个充分调动学生日常生活积累,激发学生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动态过程。教师只有了解学生,走近学生。才能明确该让学生“写什么”。参与学生的写作活动则主要是通过做“下水文”的方式,实现对作文的有效指导。
三、做一个交流者,沟通者
学生是有独立意识的人,由于年龄、经历、认识能力的差异,他们的某些想法或许有些“幼稚”“浅薄”“出格”,但那是属于他们自己的,是在相关的环境和背景下衍生的。教师首先应该尊重他们的想法,在尊重的前提下,在宽松、自由、平等、民主的气氛中进行交流,对他不正确的观点应该及时指正但不能要求他们的思维按照自己规定的路线展开,更不能以“你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的真理代言人的口吻发出指令。
作文教学的过程应该是在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实践的过程,应该是师生共同参与,相互作用,创造性的实现教学目标的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教师将和学生一起深刻体验到自己生命的涌动和成长,而达到“教学相长”的和美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