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多么爱你,以至于我不忍看你有一时一刻受到约束。”
说实话,第一次看到这本书,就一发不可收拾,停不下来,一口气看到结束。
在这个灯红酒绿快速消费的时代,谈爱情,就像小孩子在过家家一样,纯粹是因不懂事罢了。房子、银子、车子似乎才是婚姻的基础,决定能否走到一起。就像现在很少听到有人因为一见钟情,而不问东西,裸奔而去。爷爷奶奶甚至爸爸妈妈那一辈人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虽然不觉得不可思议,但也深信不过是时代的产物,如果放到现在,说不定他们比我们自己还要势力,毕竟现在当婚当嫁的男性女性,不也是爸爸妈妈教出来的吗?当然,这些也只是猜想。
好了,言归正传。
女主弗朗西丝卡远嫁的乡村,今天村里出现一个陌生面孔、谁家的媳妇穿了一件大红裙子、谁家的两口子今天一整天没有出门,都足以成为全村人饭后闲聊、津津乐道的谈论点。天性浪漫的弗朗西丝卡只能在这种环境下, 压抑自己的想法,封闭自己的内心。
也许,这也是带着野性、自由气息的罗伯特一出现,就得到弗朗西丝卡热烈爱意的原因吧。在他面前,可以穿上精心准备的低胸的白色长裙,可以随心所欲的喝一点小酒,还可以罗曼蒂克的听一曲音乐。这些,是丈夫赋予不了的。
四天四夜的时间,让双方成为自己不可或缺的人,水乳交融,仿佛融为一体,情真意切,惺惺相惜。
这样真挚的情感,说真的我只能进行表面的理解,因为没有经历过,所以不懂得。不问对方出身、不寻对方所遇,只因遇见对的人,所以奋不顾身。这是我第一个震撼的地方。
第二个震撼的地方在于,弗朗西丝卡面对如此深爱的罗伯特,她可以放下现在所有的一切,飞蛾扑火般跟他走,一起到世界各地,边拍摄边游走。但是她没有这么做,因为如果舍弃下丈夫,他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在村里抬头,孩子们将一辈子承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舆论、责任,让她无法放下这一切。对罗伯特,是爱;对丈夫与孩子,是责任。
因此,才有了雨中最后一次流泪相视,再看一眼,她可能就会忍不住跳下车,跟随罗伯特而去。
怎样的情感,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如今的人,只要自己欢喜,只要自己开心,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似乎天下唯我独尊,哪里顾得上考虑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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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本书,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两人几十年里,没有联系有一次,没有见过一次面。虽然弗朗西丝卡买了刊登罗伯特的摄影照片的所有杂志,包括那一期廊桥照片,静静的用放大镜,一点一点抚摸,他长皱纹了,他戴了一块小牌子在胸前,他还是那么坚毅。而罗伯特,在听到表达心声的音乐时,痛哭得如同小孩,一次次几乎想要疯狂的站在她面前,把她带走。思念,却不忍去打扰到对方。
在这种时候,读到这样一本书,不知该作何感想。也许,因为珍稀,所以才值得被写成书吧。不敢奢求此生也能遇到这样的人,但求,在婚姻道路上,可以互相信任,相互支持,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