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城》是本大大有名的小说了,钱钟书一生也就写了这么一本长篇小说,虽然跨它字字珠玑有点过誉,但确实是三步一铺梗,五步一讽喻,读起来既轻松,又觉得深刻,是典型的深入浅出的写法。钱钟书把玩文字的功底只怕当代没几个人能与之并论,记得中学时,读韩寒的小说,他就说深受钱钟书的风格影响,现在回想,确实如此,只是深度还不及《围城》。
据说钱钟书写此书时,一天就写五百字,反复斟酌酝酿,力求表达精准而有趣,可以说是在雕琢了。像我尝试写小说时,一天写五千字,实在是为“凑数”在码字,码完自己都不忍再读。所以说,有时候贪多并没有多少价值,要多花功夫打磨语言,精益求精。
《围城》一书胜在语言功力而非情节曲折。就故事情节而言,实在没有什么值得复述的大事,都是些生活琐屑,大波澜至多不过是去外地谋份职务。然而就是在这些小事中、在日常交际生活中、在一段段吵嘴逗乐中,钱钟书以点睛之笔写出了一个时代的印记,勾画出了一个社会的缩影,仿佛国画大师只寥寥数笔,大片留白,却意蕴更足。
钱钟书最强的本领,就是用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比喻,将事情分析得既透彻,又生动,最著名的是把婚姻比作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有待读者自己去书中发掘体会。
钱钟书在序言里曾说“我们常常把自己的写作冲动误以为是写作才能”,我现在真是深有体会,常常以此反思。总之,这本书是很值得读的,一遍或许也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