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红旗下》可能成为老舍先生最伟大的作品,如果先生有机会将其写完的话。小编收集了正红旗下阅读笔记,欢迎阅读。
老舍先生在小说《正红旗下》描写去势的旗人,喜欢公子哥式的穷讲究,主人公的姐夫,喜欢养鸽子,并且是“漫天飞元宝”的那种,不管多么要紧的公事、私事,他的眼睛总看着天空。我的这位同事也有这个毛病,每天在上班或者下班的路上,他的脖子始终是向后紧缩成一团,以便脑袋能够上扬,追寻天上的百灵、云雀,还有其他不知名的鸟。要是我们一块出去走走,他常常一边惟妙惟肖地学着小鸟吹起口哨,一边在草丛里找寻这些小鸟的巢穴,通过掩没在草丛里细微的爪印,亦步亦趋,极其认真地找寻,常常让一旁的我感到无从理解。
有一次,我下完夜班,迎着早晨微明的曙光,在路旁,我看到我的同事半拱着身子,在草丛里找寻着什么,看见我来,打着手势,让我轻轻的靠近,在他的左手掌里霍然托着一只小小的雏鸟,我正在诧异,他是如何抓住这只小鸟的,同时不由得感叹,他这样狗似的寻找,到底捉住了这只可怜的小生命,他却全然不管我这短短的一瞬,变换了多少种想法,又开始正经八百的给我讲这只小鸟的来龙去脉,前世今生。原来在昨晚,他已经将这只还嗷嗷待哺的小鸟弄到手,把玩了一个晚上,趁大鸟还没回来,赶快放生,如果让大鸟闻到陌生的气味,这只小鸟马上就变成弃儿,说到这,又开始找寻鸟窝去了,看着他半是焦急半是得意地佝偻着腰,我摇摇了头,这是何苦呢。
我的不理解在他的佝偻着腰,吹着口哨下,慢慢地变得淡了,听见清脆、婉转的鸟鸣声,我也会不自觉地向天空望去,追寻那一团黑色的影子,飞向远远的天际。
一次,我正偏着头,看天上一个一个掠过的鸟影,两个蒲团大的黑鸟从头顶飞过,我忙不迭地叫我们的这位鸟痴,只是可惜他从房子里出来,那两只贵客已经没有了踪影,为了证明我不是再次诳他,我竭力给他描述鸟的形状,他听后摆摆手,说是黑天鹅,我却老大不信,这样高贵的血统,如此轻易的让人见到,岂不是忒埋没了人家的身份,我说不会是大雁吧,他说,中午队长已经看见过一次,在我们茶房边喝水,他马上跑来告诉我,我也亲眼见了,乖乖,受它影响的人原来还不止我一个。
在没有认识我的这位同事之前,我以为如此“国粹”的爱好也许早埋没在西学东渐的路上,历次运动的火炉里,崇洋的说教声中,见识它也只能从电视上游手好闲的公子哥的角色中略窥一二,可是它还是顽强的生存在这片怪异的土地上,毕竟与这个民族有着血脉相关的东西,不是激进的“精英”们凭着“伪科学”就可以武断地否定掉。而且在现今如此功利,如此惟经济利益至上的社会,看到我这位痴迷的同事,从小学时,就开始勤勉地贡献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单单只是为了爱好,实在是不容易。
《正红旗下》是老舍生前最后一本小说,无论语言的凝练,辞藻的使用,文笔的磨练都已达到巅峰,可谓是最值得阅读的小说之一。老舍用自传体的形式,用自己的所见所闻讲晚清时期旗人的生活,为人,处事等方面展现在读者面前。尽管这本小说从第一行到最后一行只有寥寥十一个章节,但是所呈现的人物场景却是那么与众不同。老舍曾说过:我一辈子没什么遗憾,唯一遗憾的是,《正红旗下》没有写完。 一本没写完的书,是老舍的不幸,也是老舍的幸。
老北京的风情、旗人的风俗、面子文化的精髓被老舍的一支妙笔写的如此自然、熨帖、俏皮,却又是一首浸到骨子里的挽歌。放眼现当代中国文学,再没有谁能把热闹中的哀伤,嬉笑中的悲凉写的如此毫不做作。钱钟书在某些方面可以与之一较,但是钱钟书的学术素养让他的文字太过机智、诙谐,多了些卖弄、表演的嫌疑。可是即便是钱钟书,建国后恶劣的文学环境也让他无法再写出心中的佳作。在以往的大家们纷纷辍笔、转行,或作应景文章时,老舍能写出《正红旗下》实在不能不算是一个神迹。老舍投了湖,《正红旗下》未能完成,确实是一大不幸。
但是,好在此书没写完,堪堪留在了那个大厦将倾未倾,旧梦将醒未醒,人人都惶惶无所终的时刻。老舍真的是要求进步,一定要努力按照典范标准写些个觉醒人物、帝国主义、历史规律的必然性,结果就 是十成、牛牧师这些人单薄得如同纸片、抽象得如同公式,拿什么跟机灵可爱又周到的福海二哥比、跟尖酸刻薄又自负的姑母比?此书如果继续写下去,一定就是觉醒、革命和人民的必然选择,我不想看福海变成一个革命者,因为福海再懂得变通也是旗人、再苦也不会造皇帝老子的反。老舍没能写下去,没能向着规定好的创作条框更进一步,其实成全了他心中的老北京,成全了我们这些读者。这是《正红旗下》的幸运,也是我们的幸运。
同时,老舍通过描写晚清满族高级阶层铺张奢华,无所事事的生活;中层官员的生活也那么无忧无虑;然而一般汉人百姓的生活却是那么悲惨进行对比,引起了读者们的思考,对旗人文化以及人族精神的思考。文中说道:二百年积下的历史陈垢剥蚀了一个民族的灵魂,使一个充满生机的民族走向衰老腐化,在世界潮流面前,不仅失去了竞争能力,而且也失去了自守、甚至生存能力。是啊,自从清军进关,旗人的社会地位就平步青云起来,直到晚清时期,尽管清政府已经糜烂,但是旗人们得生活没有改变,他们骨子里是高傲,散漫,得意的,他们从未想过自己的错误,自己的自私,骄横,懦弱等缺点。晚清时列强的侵略不得不说与旗人们的文化是有一丝关联的。
文章的语言文笔是轻松幽默的,但在其中却又有着大道理。在这一字一句中,我们看到了作者对清政府的糜烂无能而气愤,对那些整天游手好闲的旗人子弟本性中的懦弱无能感到恨铁不成钢,有对逐渐萌发的新时代思想而感到兴奋······不得不说,老舍是一位一直关注着我们的民族,关注着我们民族精神的伟大作家。作为旗人中一员的作者,通过自己这个角色来带着广大读者走进旗人家庭的生活,时而讽刺的笔调让我们看到了那个社会,那是时代的缩影。也许这本小说只稍稍开了个头,但无论其中的人物刻画还是场景描写还是所蕴含 的深意,我想都足以是这本书成为中国近代小说的经典之作。
曾看过对老舍先生著作的品论:他的每一部作品,好像都是从生活大树上撕下来的。没错,贴近生活,贴近大众,老百姓的生活,用最朴实的语言抒写出我们这个民族。也许这就是老舍作品的成功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