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书,像一个信使,传达了学习的重要性;书,似一盏指路明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下面是以书为友的作文,欢迎参考!
我与书有着莫名的情缘。
从小家中书多,两堵极大的书架塞满了书,拼在一起就像一面墙,紧挨着老爸睡着的那边床;不仅如此,家中柜子里、抽屉里等等也是满满当当的书:有伟人的生平、政治的分析,人性的剖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地质地貌和旅游手册,还有各种名著………几乎是应有尽有了。甚至还有好多放在爷爷家,现在极少见的小人书也有两大箱,可惜当时我看不懂里面写着什么,只记得有图画长方形的,随着搬家,小人书也搬走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惜。
我爸书多,他爱读书,似乎也培养了我对书的兴趣。他总是让我背《三字经》,可我“冥顽不化”总是不乐意开口读,但很乐意听他讲其中的故事。《三字经》里面涉及了很多历史故事我也乐意听。他也偶尔跟我讲几句《道德经》“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我还记得他讲的一个小笑话:从前有一个人,他的父亲姓道,在学堂里听课时睡着了,夫子要他念《道德经》,他吓得满头是汗,念着“道可道”时顿时就醒了一半“……这……这怎么能直接道出父亲的名讳,这是大逆不道的啊”,“快点”夫子严厉地瞪着他,手上的戒尺也不闲着,他支支吾吾地念着“道不可道,非常不可道,名不可名,非常不可名……”
还记得幼儿园时,有一次老师要开展一次读书活动,自己家里看完的书可以带到幼儿园里给其他小朋友看,我就乐滋滋地选了一本讲名人历史故事的书带到学校,而实际上我只看了一则故事:曹植作七步诗。虽然只看了一遍,当时我就把它记住了,在父亲的鼓励下,逢人便讲这个故事,看着他们佩服的眼神,心里喜滋滋的。老师是要求带去给同学们看不可以带回家的——理由是你看过了给别的小朋友看,但我都没看完,再说这么好的一本书也舍不得不要,我也喜欢书,总觉得沉甸甸地捧在怀里好像就有了财富,所以,最后我还是悄悄地带着这本书离开了幼儿园。
据我妈说,我3岁那会儿可以背50首古诗呢,我不记得小时竞那么厉害,但听着磁带里唱歌一样的古诗、还有朗颂的有声有色的神话故事是我幼时最喜欢的事了,和莫言说的“用耳阅读”相似。
也许从那时开始我便对古人产生了兴趣,开始自主的找书阅读。我很喜欢一系列的古今中外名人故事。关于中国古代苦学的和外国科学家的故事,我至今还能记得几个。最令我感兴趣的是一个古人住寺院苦读,早上帮寺院挑水砍柴干活,好住在寺庙,晚上读书。他用少许米烧成粥,冷却后结成了块,他把它划分成四块,早上两块,中午晚上各一块。“冷了的粥可以划成好多块?那不是跟果冻一样软软的、有弹性?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问妈妈“粥可以结块的吗?”妈妈说“可以的,以前外婆经常烧,只要将粥烧得稠一点,等冷却后便可以结块。我满心期待的“可以咬的粥”在前不久外婆的手中得以尝到。
渐渐地,我对书越来越痴迷。有自己的手机那会儿,几乎整个暑假不分昼夜的进行着阅读,甚至为防止被老妈发现,晚上躲进被窝里看,以至于闷出全身的汗水,一整个像从水里被捞出来一般,后来还闷出病来了!自从被老妈发现我这个坏毛病后就乖乖地上交了手机。从此攒钱买书。
每当我沉浸于书中,像海绵一样汲取着无尽的知识,帮我解开各种困惑时,那种感觉真是美妙极了:我了解到了希特勒的成长历程;达芬奇的绘画论;爱因斯坦对时间、空间和重力三者关系的研究;我还知道了植物能与人进行精神交流;陶器中参入骨粉会令它更玲珑剔透……
多么奇妙的书啊,我与它的感情正日益渐增!!!
“请问你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一直陪书先生到永远,不离不弃吗?””我愿意”。
儿时,我对书就有独特的情感。当我还不认识字的时候,看见书就会咿呀说个不停;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看一些名着、童话……,当我独自坐在窗前,伴着一米阳光,独自徜徉在书海,享受着书给我带来的不一样的快乐,我深感幸福。于是,我开始了追书的旅程。
渐渐的,我长大了,步入了中学的大门。我已不再在那些我自认为”幼稚"的书前面驻足痴望了,我开始看言情小说。我喜欢小说中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简单而不复华丽的词藻…….但在我追书的过程中,有一块绊脚石----妈妈。
一次偶然,晚上我在被子看书时被妈妈发现了,她把我的书全部没收了,我一怒之下向妈妈大吼:''如果你把我的书没收,我就离家出走''妈妈哭了,我知道她为了我好,但对我来说书已是我生命的一部分。在我的百般哭闹下,妈妈把书还给了我,但这些言情小说只能在星期天看。我勉强答应了,但我每天总是不由自主找书,虽不是我想要看的,但我还是一如即往的爱书,毫不厌倦,津津乐道,如饥似渴。
在这青涩的年代,书与我一起走过了最“艰难的生活”,迎来了只属于我们的“春天”,迎来了只属于我们最纯真的爱情。虽然追书的过程充满艰辛,但我从不后悔,因为我爱书。于是我决定与它“结婚”,因为它与我共同经历了不一样的爱情故事。我生命中的伴侣------书,我将永远爱你,守护你。
此后,我与书开始了新的“生活”,我们之间的爱情故事未完待续……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像一个信使,传达了学习的重要性;书,似一盏指路明灯,照亮我前进的方向;书,是一坛陈年佳酿,愉悦我的身心,脱去我的疲劳。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这幅图画真好玩”
当我还小时,忽然间瞥见桌上有一本书,我顿时睁大了眼睛,好奇的目光仿佛要把书看透,我吮吸着手指,“水……许传?”我的眼睫毛忽闪忽闪的,按捺不住心中的激动,我看着那些图画,嘴里咕哝道:“这些图画真好玩……”这时,妈妈见叫了N遍仍不回应,便硬拖着我去吃饭,我一见大事不妙,赶忙一把搂住书,气愤的眼泪夺眶而出,“我要看书……”
小偷小摸的“书虫”
长大之后,我酷爱书,便自封“书虫”。闲居无事,我就天天抱着书“啃”,废寝忘食,如痴如醉。我爱书中那飘逸典雅的古典文学,《三吏》《三别》令人感叹哀伤,《竹里馆》的闲情雅致;我也爱西方的千古名着,保尔为理想而献身的英雄精神,阿克赛尔顽强不屈的高贵品质;我爱清新脱俗的散文,《匆匆》感叹时间的流逝,《朝花夕拾》对封建落后的批判。犹记得,已是十点一刻,我“饥肠辘辘”,便蹑手蹑脚的拿了一本《儒林外史》,似老鼠偷灯油一般溜回房间。我打开灯,不行,会被发现;锁上门,不行,会有嫌疑……最后只见这只“书虫”悄悄钻到被窝里,打开手电筒,如饥似渴的阅读着……
“咔擦!”门开了。我急忙把书放到身体下面,心立即提到了嗓子眼,屏息凝神,生怕被发现。妈妈似侦察兵一样仔细查看,我装模作样,好像真睡熟似的,许久,才离开。我砰砰的心又放下了,又展开我的读书天地……
清晨,看我那浓重的黑眼圈,就知道,我又熬夜了。书是成功的船帆,有了帆,船才能到达成功的彼岸。我爱书,我要永远的爱下去!
书,犹如一杯暖暖的茶,让你清心润肺;书,犹如一缕阳光,让你照亮人生;书,犹如一棵树,为你蔽阴。书,可以让你遨游知识的海洋。
从一年级开始,我有了第一本书:《西游记》,有了它之后,我每天都捧着它看,到了今天,我七年级了,我已经看了200多本书了,在其中,我都吸收到了一定的知识,有一些书,看了一遍吸收不到的,就反复看多几次,让我想一下,我记得看的最多的一本书是:《狼王》,一共看了27遍。有时候,我看着看着,都忘了吃饭、睡觉了。我想说:“书真让我着迷!”
“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这是鲁迅先生给予《史记》的高度评价,《史记》是我国的第一部纪传体小说,记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的史事。
书,是一个亲切的朋友,在你失败的时候激励你;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你孤独的时候陪伴着你。我想说:“书真让我着迷!”
我其他东西可以不要,但是书却不可以不要,书,需要细嚼慢咽,才能吸收、消化其中蕴含的知识。书,是一扇可以打开知识海洋的门,带你进入知识海洋······
书,让我学习,让我聪明;书,为我解除困难和孤独!
我是个终日把自己囚禁在文字里的男孩——既爱读也爱写。书是我精神的粮食,但是有时时间少的可怜,只能在灯光下咀嚼一本书。
上了初中,无疑很多时间都要被学习占领。虽然我爱看书,但可不是语文,数学等书,烦都烦死了,怎么可能有心思去看呢?语文书上指定的一些书籍,一向爱看的书都没有心思去看了。看书并不是一项任务,要是把这件事当做一项任务而做,书籍的内容只能是枯燥无味的,书中美好的意境全被蒸发了。
最喜欢在放假时的夕阳下看书。累了几天了,在这时咀嚼自己喜欢的书,书中的故事把我也带到了那个境界,这时的我沉醉其中,一切烦恼都顿时消散了。树木,鸟儿,夕阳全不见了。我仿佛置身于书中的世界,我看着彼什科夫躺在自己改造的花园里……我回到现实时,夕阳已经将自己的大部分身体藏于天空的那片黑布中了。我合上书,而心里还想着彼什科夫以后的生活,却还是依依不舍地回到家中。
几本书当然满足不了我对书的渴望,看的书多了,我也会自己制造一个书中的世界,这样既可以丰富我的每一天,又可以在书中的世界里玩,我再也不会孤独了,何乐而不为呢?
我与书结识已有很长时间了,自从上了初一,明确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之后。我愈来愈热爱书了,不要玩的,不要吃的,但一定要一本好书。恬静清幽的散文,独领风骚的名人传,神秘莫测的科幻小说,幽默活泼的自传体都是我夜深人静时的最爱。
回忆以前,刚拿到属于我的第一本书时,我把它捧在手里,心情久久不能平复。书对于我理想的实现有着极大的帮助,无论是在哪里,只要看见我喜欢的书,都一定要千方百计的把书拿到手,然后带回家慢慢咀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