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个非常雅的人,我喜欢俗的玫瑰。它好像不在春天开吧?我不知道,因为我喜欢糊涂地活着。无知,是幸福。这好像是别人说的,在此,盗用一下。
初二时某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就是很俗很俗的《春天》。我记得当时写了一篇散文。结果就被某老师打了个有史以来的最低分。还好我不难过。并不是我是一个乐天派,其实曾经可以这么说。而是我实在是懒得生气了。某老师说,你们不要写散文。当然,在要交的作文中再也没有了散文。这叫做扼杀。
我不喜欢陈旧的风格,可以说是讨厌。而身边又有这么多拘束。于是便有了创新派的俗人一族。
扯远了。其实我压根就不喜欢春天。因为到了春天我就会有一些花粉过敏,脸上会有小豆豆。当然,这是自然界的春天。我最不喜欢的春天。
还有一种春天,是所谓的人生的春天。可是,让我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不用夏天?难道夏天的花没有春天多吗?还是没有蜜蜂?也许是因为春季是四季的开始?可是我又不明白了,为什么把春季作为四季的开始呢?对不起,又扯远了。我想,我是个固执又偏激的人。我喜欢找茬,这也是老师不喜欢的。当然谁都喜欢乖孩子。以上是本人的无稽之谈。
对于春天,我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知识觉得俗套啊俗套。要写自己压根不喜欢的东西实在是浪费脑细胞。哎~~~~~~~~~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写什么,到底要写什么。可是,心情很压抑。我说过,我是创新派的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