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
《魏书》。
元志是南北朝时期北魏的大臣,他聪明过人,才华横溢但清高孤傲。
元志恃才自傲,瞧不起某些才疏学浅的达官贵人,经常对其出言不逊,但又合情合理。一次,元志外出游玩,正巧御史中尉李彪的马车从对面飞快地驶来。元志的官职比李彪的小,按理应给李彪让路。但他一向看不起李彪,偏不给他让路。李彪见他这样轻狂骄逸,目中无人,便怒火中烧,当众责问元志:“我乃堂堂的御史中尉,官职比你大多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让路?”
元志可不认李彪的理,反而振振有词:“我是这里的地方官,你在我眼中,不过是洛阳的一个住户而已,哪有地方官给住户让路的道理!”
两个互不相让,争吵不巳,最后闹到孝文帝那里。
孝文帝听了他们各自的陈词,觉得两人的话都有点道理,也不好作评判,便笑着说:“洛阳是我的京城,你们说的也都有道理。我看不如这样吧,你们俩分开走,各走各的,在自己的道上扬鞭催马不就行了吗?”
释义
分道扬镳原意指把道路接直行线一分为二,各走属于自己统辖的路,分路前进,后来用以比喻各人向各自不同的目标前进。互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