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红星新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红星新村的一个居民突发脑溢血,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经法医鉴定超标噪音是导致其突发脑溢血的诱因之一;而噪音恰恰来自于与该村毗邻的印刷厂。为此,该居民将印刷厂告上法庭,但迟迟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印刷公司与居民的矛盾日益激化。在城市发展的进程中,一方面要促进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加快经济发展步伐,为国家创造利润和税收;另一发面还要注重环境保护,使居民享受到优美环境给他们带来的幸福感,进一步促进城市发展。然而,如何做到两全其美,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环境的保护,这的却是一道难题。我们要承认发展与保护之间客观上存在一定矛盾,但更要相信发展与保护能够取得双赢。促进发展是环境保护的根本目的,环境保护也是科学发展的应有之义,必须坚持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在发展中加强保护。合理得当的解决办法则是让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驾齐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促进,和谐统一,共同发展,进而推动城市发展。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要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必然要发展生产力,而发展生产力依赖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是,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破坏环境作为代价,如果不能呼吸上新鲜的空气、喝上干净的水、吃上放心的食品、生活和工作在优美的环境之中,就算经济再发达、物质再丰富,没有健康的身体和愉悦的心情,又谈何生活水平和品质。所以我们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环境的关系,保持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然而,为了保护环境而牺牲经济,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寒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没有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要从何谈起?无论是经济尚处落后地位的部分地区,还是置身发展中国家行列的中国,发展依然是第一要义。鉴于此,我们应根据自己的基本国情,把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有效地结合起来,边建设边保护,边发展边治理,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使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要达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第一,要强化国家宏观调控与地方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体制。国家应根据经济发展的水平与特点出台环境保护政策框架,并随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与时俱进的调整。地方政府则在大政方针下制定出适应本区域的各项环境标准,依据本区域生态环境条件发展经济;第二,要加强环保教育,是环保意识深入人心,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更加普及,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将思想认识转变为实际行动;第三,要积极发展有利于环保的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以出现更多的环保产业、无污染产业,尽快淘汰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产业;第四,要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把环境保护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环境的保护,两者应该是和谐统一,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可持续发展观,为了让我们的子孙后代过上幸福的生活,必须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绿色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