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我不明事理,爱贪小便宜,总喜欢幻想“天上掉下个大馅饼”的传说.可如今我才懂得,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我们是消费者,不能让蝇头小利遮住我们清纯的双眼。将安全消费进行到底——
“广大消费者,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上好的苹果每斤半价,又甜又脆,绝对新鲜······”不知什么时候,路边新开张了一家苹果店,门前的招牌上画着几个红彤彤的苹果,吸引了众多顾客的眼光。我牵着妈妈的手,挤进了熙熙攘攘的人群,准备买两三斤苹果。
摊前的苹果个个又红又大,通红的果皮上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我不禁垂涎三尺。店主是个年轻的小姐,为人爽快,待人和气。
“老板娘,麻烦您给我称五斤苹果。”
“好嘞,五斤苹果挺重的,用袋子装不方便,这儿正巧有三斤箱装的苹果,就用这个吧,喏,本来30呢,卖你们25元。”老板娘微笑着说。
我和妈妈不禁被老板娘的善解人意打动了。我向老板娘投去感激的一瞥。可老板娘的神色里却流露出一丝慌张,我好生奇怪。
妈妈接过苹果准备付钱:“这里半价吧,给,12.5元钱。”
“哎呀,25元已经是半价了,您弄错意思了。”老板娘连连解释。
“五斤要50元?忒坑人了吧?就40元吧!”妈妈大吃一惊,急忙讨价还价。
“40元就40元吧!”老板娘一口答应。
老板娘的爽快让我更加奇怪了。一回到家,我便拆开箱子,顿时傻眼了——箱子里的苹果,有一半是没有成熟的落果儿。我尝了一口,又青又涩,和摊上的苹果简直就是天壤之别。我义愤填膺,我们是消费者,怎能白白地被经营者所骗?作为消费者,我们应正当得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守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想到这儿,我和妈妈拿起苹果,快步向苹果店走去。
“老板娘,刚才我买了三斤苹果,回家却发现全是落果儿,您说该怎么办?”
老板娘慌慌张张的看了看四周,板起面孔,一脸无赖地压低声音说:“又不是我逼着你们买的,可是你们自个儿心甘情愿的掏腰包买的。关我什么事?!”
“你,你,真不象话!”妈妈看到老板娘这副嘴脸,一下子气得说不出话来。
我灵机一动,计上心来,赶忙对老板娘一本正经的说“阿姨,你可是犯了法的!”
“什么?犯法?怎么可能?你一个小毛孩懂什么法律?快滚一边去吧!”尽管老板娘冷嘲热讽,还下了逐客令,但她的语气里丝毫没有原先的底气十足了。
“您不知道吗?”我头头是道地讲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一条是这样的: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说完,我得意的冲妈妈笑笑。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老板娘听了,吓了一跳,连忙接过妈妈手里的苹果,换了一箱,并连声赔礼道歉。
回家后,妈妈直夸我是个聪明的孩子,我不以为然,摆摆手说:“妈妈,我们是消费者,有权利维护我们的权力。”妈妈笑着摸了摸我的头······
将安全消费进行到底!
(指导老师陈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