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森林
被告:人类
立案之证:人类在未和森林承揽合同的前提下,强迫森林超时超量工作,甚至还对森林进行非法击攻。经检察院查证,人类被控罪名成立,于A年B月C日开庭审判。
审判长说,请双方作陈述。
森林:审判长,人类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我们家族分割,强迫我们为他们制造氧气,不但如此人类还把我们当作他们的工业原料,任意砍伐,我们家族的成员越来越少。前几年还好,我们为他们工作,还能得到油水(水和肥料)。可是最近几年,随着他们科技的不断发展,我们每天都在喝那些从工厂里排出来的油水,真是苦不堪言。
旁听土地:是的,审判长,我和森林自古就密不可分,可是由于人类对森林发动了“战争”,随即而来的是沙漠对我们的洗劫。
人类辩词:我们也不想这样做,可是时代在变化,我们人口的不断增加,使我们不得不砍掉树林,去建屋盖楼,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存和生活的需求,我们必须要这样做。我们的罪过已经无法弥补,我们愿意接受审判长的任何处罚。
审判长:介于证人的供词和本院的调查,确定人类以上罪名成立,对人类进行以下处罚;
1罚人类每年每人义务植树一棵,以补人类对森林的砍伐之罪。
2退耕还林;已补人类砍伐森给土地造成的危害。
3关闭一切不合格工厂,严禁再将“油水”排入河流,湖泊,危害其它生物。
4人类要实行计划生育,杜绝人口增加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审判长:以上处罚人类是否接受,如有异议,可再起诉。
人类:接受。
审判长:退庭。
法庭之下人类和森林握手言和,并签订合同,《森林保护法》,《中国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