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老师给我们上了一堂极其重要的一课。
这节课,老师在自习课上随口对我们讲了一件题外话“读书要读多少遍才能记熟“。老师说,读书要读三十五遍才能记熟。
老师虽然只把它当题外话说了说,可我却把它想了又想,这不正好验证了“书读百遍,其义自现”的结论吗?
鲁迅与学生周家枚的对话不正好揭示了这一点吗?周家枚问他:“我读了许多书,可什么也记不住了,这是为什么?” 鲁迅讲了一个故事:“从前有个秀才,一天,他心血来潮,去馆子大吃大喝了一顿。八盘名菜八盘水果,他吃完,向别人炫耀:‘我今天真饱了口福,吃的真多呐’别人问‘你吃了什么?’‘记不得了’‘什么味’‘忘了’别人哈哈大笑,他一个劲地说:‘你们不信?我真的吃了很多。’”这个故事十分搞笑,但也十分耐人寻味。两个人,囫囵吞枣,只顾看,却不懂品味,这是多么愚蠢的人啊! 我以前也有这样的经历。我小学时,老师让我们背诵《古诗一百首》,我只顾背,认为自己已背上,就合上书背,已背上,就背下一首。第二篇背上了,第一篇又忘了。我却不以为然。考试时,报应来了。我只考了80分。书,是一种文学,是一种艺术。粗略地读,那你也就是“高智商的野蛮人”。只有细细的去品味,才能理解其中的真理与奥秘。 孔子“韦编三绝”的例子也能很好的表现这一点。孔子读一卷书时,竹简带子被他磨破了三次。技艺精湛得人还要读这么多遍,何况我们还只是普通人呢?读书是一种美德,精读是一种策略。从古至今,哪个人能一目十行就成为一个大文学家?没有。《红楼梦》一开始别人略读,所以“都云作者痴”后来,别人精读以后,才“不解其中味”。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那就让我们“书读百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