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网,人们就会想到蜘蛛与飞虫,猎人与猎物,当然,没有人希望当猎物,可是现实中真的是这样的么?
让我来举几个例子吧。
第一个,鹤城晚报8月8日,无固定住所,年仅17岁的黄某,有钱就上网吧,没钱就去偷,自去年11月份起,先后在莫力达瓦旗、哈尔滨、齐齐哈尔、甘南等地作案16起;其中盗窃轿车1台、摩托车1台现金等折合人民币4万余元。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甘南警方抓获归案。据办案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黄某,平时无所事事,有钱就上网,没钱就盗窃。为满足玩网络游戏和日常生活开销,黄某的胆子越来越大,趁出租车司机买水、上厕所不锁车门之机,不仅盗窃车内财物甚至最后发展到盗窃轿车、摩托车,有时一天作案多达3起。
第二个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几个同学三五成群,大摇大摆的往网吧里走,一玩就是一天,有时玩得高兴的忘了时间,家长着急的满大街找,同学、老师的电话挨个打。最后在网吧里找着了,被家长提着耳朵提了回去。
他们难道不知到当猎人比当猎物要好么?不,他们当然知道。是网络这只大蜘蛛,利用五彩缤纷的网络游戏和开网页时经常蹦出的垃圾广告,一步步诱惑我们陷入网游的深渊。我们正处在一个危险的时期——青春期。在这个时期的我们,对外界充满了好奇,我们易冲动、不安分、追寻刺激;我们叛逆、厌学、渴望独立。可我们终究还是未成年人,经验少,易被骗,所以,我们应增强自律意识,健康文明上网,遵循上网公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坚持自尊、自律、自强,努力弘扬网络文明,自觉远离网吧,追求健康时尚的网络新生活,为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