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在陕西省富平县,家乡有很多美食,其中最出名的有:羊肉泡馍、肉夹馍等。如果你来到我的家乡,一定要尝尝这些美味。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明明是馍夹肉,却叫肉夹馍呢?
传说在古时候,长安城中有一户人家。有一天,父亲给儿子了二两银子,让他去买“肉夹于馍”。儿子拿了钱就高高兴兴地去买“肉夹于馍”,中途看见小朋友们在路上逗跳蚤,便停下来看了一会儿。等到夕阳落山的时候,他才想起要买“肉夹于馍”,可是他却忘了到底是“肉夹于馍”还是“肉夹馍”,便随便对店小二说:“给我一个肉夹馍,”他觉得店小二经常卖,一定知道是什么东西,可是店小二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想:“就把我的肉加于馍卖给他吧。”儿子买到了肉夹馍,便得意洋洋地把“肉夹于馍”给了父亲,父亲十分高兴,连声夸儿子买的好。肉夹馍这个词一传十,十传百,不久之后,人们就把肉夹于馍说成了肉夹馍。
肉夹馍的馍外酥里脆,肉十分娇嫩可口,一口咬下去,浓浓的香气扑鼻而来,满嘴的香气令人吃了一口还想吃一口。肉夹馍不仅是富平人的喜爱,还让许多外地来客也迷恋上了它,在饭桌上经常能见到这道美味。我喜欢肉夹馍,是因为吃肉夹馍就能想起我的家乡。
我爱家乡的美味,因为它具有家乡人的风俗风格。我爱肉夹馍,因为它象征着我的家乡。如果你到了我的家乡一定要尝尝这里的美味,相信一定不会让你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