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到这个地方,燃烧的心真的成了灰烬,路远地偏。冬天,呼呼地北风从河上吹来,锥心刺骨,放眼望去,田野一片凄凉。我曾不止一次的抱怨,恐怕这地方误了我尚有余温的青春。
习惯真是可怕的东西。或许让你忘记,或许让你爱上。我爱上了,爱上这个地方。连北风都变得亲切,更甭提春天的小河,夏天的荷塘,秋天的金黄。我会在友人来探望时,一定要她放下车窗,闻闻“我的地方”的味道,独特的“我的地方”的味道。
我爱这风景,和风景中的人。因着这美好,我像孩子对待心爱的玩具一样,舍不得离开,舍不得弄脏,掏心掏肺,哪怕忘却自己的感受。生活中哪能没有小误会了,不管如何,只当是这风景里开出的一朵小花,风雨之后,依然妖娆。
我这个心里藏不住事情的人啊,总爱跟友人讲讲这风景里的人,她说丫头你要长大点,可不能像在学校一样。你爸总说你不带眼睛看人的,忘记了吗?我反驳的面红耳赤[注: 脸笔耳朵都红了。形容因激动或羞渐而脸色发红。],我说我相信自己的眼睛呢,他们面带笑容,灿若桃花,待我如此之好。
可是。生活是一记响亮的耳光,打的人不知所措[注: 措:安置,处理。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形容处境为难或心神慌乱。]。。。。。
但这里,风景依然美好。我仍然如此之爱。
云朵揉开了眼睛,太阳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