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极重要的人。他们或像指针,引导我们找到正确的方向;或是小太阳,照亮我们心中的一方天地;又或是信仰,是我们想要成为的那个人。而这个重要的存在,就是偶像。
我也有自己的偶像。
他是一个很平凡却有不甘平凡的人。
他长得不算好看,剪着西瓜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透过镜片,能看见他小而有神的眼睛,他有一张小小的嘴。他总是颔首,微驼着背。他说话的声音低沉,唱起歌来是轻轻慢慢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参加了一档网综节目,让许多人认识了他——我也是其中一个。
记得第一次在小屏幕上看见他——穿着简单的日常服,并不引人注目。
他的id是业余巨星,为了壮胆喝半斤白酒,他走了三次t台秀,刚弹吉他时,吉他弦突然崩了,工作人员急忙给”巨星“换吉他。整个过程,我自然是笑得合不拢嘴。
我又想:虽然他看上去很普通,但真的很搞笑诶。
如果你认为,他只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紧接着,他开始熟练地弹起吉他。我注意到,他的手很修长,很好看。
歌词开头,我不由微愣。
“如果有一天我变得很有钱,我的第一选择不是去环游世界,躺在世界上最大最软的沙发里,吃了就睡醒了再吃,先过一年……”
“噗!哈哈哈……”我捂着肚子在床上打滚。
这个人也忒现实了吧。
然后忍笑,接着听:“然后故作谦虚说金钱不是一切……然后发自内心地说金钱它不是一切……”
我又愣了。
看来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唉!是啊,有多少人拼命赚钱,等别人问你今年挣了多少,你就“故作谦虚”地回答:“也没多少啦……”到最后,你拥有金钱,以为拥有了一切,却发现金钱买不来很多东西,看透了人情世故,便“发自内心”地说道:“金钱果真不是一切啊!”
很佩服他,真的。我似乎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老灵魂”。
再后来,一首《消愁》让他火得一塌糊涂,我也光荣地成为“暴发户”——他的粉丝。
你问:为什么喜欢他?
我很骄傲地回答:因为他的才华,“一杯敬自由,一杯敬死亡”;更是因为他很平凡,和我们一样平凡,在他的身上,我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在他的歌里,我可以找到共鸣;最重要的一点是,他陪我度过了我很孤独的时候。
那时小升初。我在班里很郁闷,过得很不愉快。融不进去集体,成绩也没多好,老师和同学不再是从前那般。我感觉生活没有盼头。
还好,遇到了他。
看这个节目的时候,我可以忘掉烦恼,放肆地笑,不需要找聊天找话题,不需要很累。所以那时的我很期待每周星期六晚,以至于在最后一期的时候,听着他的歌,我竟然哭了。
感谢有个节目,有个人,曾陪我度过一段很重要的时间,给我留下一段难忘的记忆。
当然,他还有很多让我喜欢的地方:他的文学水平超高,他说话幽默,他的经历让我相信平凡的人也可以活出自己……
我开始因他而改变。
那时的语文成绩很不稳定,我就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学好语文!上课认真听讲是必要的,在课后多积累词句,阅读,我也努力做到。付出的总会有结果,不出意外,我的语文成绩有很大进步。
而这一切,都要感谢他,我的偶像——毛不易。
偶像的力量是很强大的,这也在于你怎么定义“偶像”这个词。
反正,作为毛毛的小小粉丝,我会以他为榜样,去相信自己,去追逐我的梦想,去跟紧他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