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循吏传》阅读理解及答案

时间:2021-08-31

《明史循吏传》阅读理解及答案

  李骥,字尚德,郯城人。举洪武二十六年乡试。入国学,居三年,授户科给事中。时关市讥商旅,发及囊箧,骥奏止之。寻坐事免。建文时,荐起新乡知县,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内艰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永乐初,服阕,改知东安。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有嫠妇子啮死,诉于骥。骥祷城隍神,深自咎责。明旦,狼死于其所。侍郎李昶等交①荐,擢刑部郎中。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

  洪熙时,有诏求贤,荐为御史。陈经国利民十事,仁宗嘉纳。宣德五年巡视仓场,军高祥盗仓粟,骥执而鞫②之。祥父妾言,祥与张贵等同盗,骥受贵等贿故独罪祥。刑部侍郎施礼遂论骥死。骥上章自辨,帝曰:御史即擒盗,安肯纳贿!命偕都察院再讯,骥果枉。帝乃切责礼,而复骥官。

  其年十一月,择廷臣二十五人为郡守,奉敕以行,骥授河南知府。河南境多盗,骥为设火甲,一户被盗,一甲偿之。犯者,大署其门曰盗贼之家。又为《劝教文》,振木铎以徇之。自是人咸改行,道不拾遗。郡有伊王府,王数请嘱,不从。中官及校卒虐民,又为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骥以四更往陪位行礼。及骥如期往,诬骥后期,执而桎梏之,次日乃释。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

  骥持身端属,晏居虽几席必正。莅郡六年卒,年七十。士民赴吊,咸哭失声。

  (节选自《明史循吏传》)

  【注】①交,交互,共同。②鞠:审问

  8.对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改知东安知:担任(知县)

  B.骥执而鞠之执:捉拿,抓住

  C.振木铎以徇之徇:巡行宣传

  D.刑部侍郎施礼遂论骥死论:讨论

  9.以下六句话,分别编为四组,全部表现李骥经国利民的一组的是( )

  ①招流亡,给以农具,复业者数千人。②民相率奏留者数四,不许。

  ③事有病民,辄奏于朝,罢免之。④又为《劝教文》,振木铎以徇之。

  ⑤为骥所抑,恨甚。⑥骥持身端恪,晏居虽几席必正。

  A.③④⑤B.①③④C.①②⑥D.②⑤⑥

  10.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李骥在洪武二十六年乡试中举人,进入国子监学习,过了三年,被授予户科给事中的职位。他曾经上奏解决了关市随意检查商人行囊的事。

  B.李骥做新乡知县后,采取了使流民安居乐业的`措施。后因母亲去世守孝。服孝期满,改任东安县令。

  C.洪熙时,李骥被举荐做御史,一方面向皇帝进言献策;另一方面,恪尽职守,曾因为高祥等人盗窃粮仓案,差点被处死。后经他人辨解及皇帝帮助,才官复原职。

  D.李骥在河南知府任上凭靠政绩著名,河南境内由多盗贼变成了路不拾遗。他不畏强权,敢于为民做主,因此受到了士人百姓的爱戴。

  11.把第I卷文言文阅读材料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0分)

  (1)侍郎李昶等交荐,擢刑部郎中。奏陈十余事,多见采纳。

  (2)骥奏闻,帝怒,贻书让王,府中承奉、长史、典仪悉逮置于理。

  [参考答案]

  8.D

  9.B

  10.C

  11. (1)侍郎李昶等人共同推荐李骥,(皇帝)就提拔他做刑部郎中。(他)向皇帝奏请陈述了十几件事,大多被采纳。(荐擢见各1分,文意2分)

  (2)李骥上奏使皇帝知道了这件事情,皇帝很生气,下诏书责备伊王,王府中的承奉、长史、典仪全都被逮捕交付到典狱部门。(闻让逮各1分,文意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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