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条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浙江省金华市,1998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金华市属地方性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高职界的“浙大”。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条件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报名条件:
1、已经参加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
2、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每项均为“B”等(含)以上。
3、须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4、所有科目的学考成绩均须合格且学考成绩赋分在192分(含)以上。
5、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二、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根据网上提示“报名流程”办理报名手续,确认无误后通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直接打印。
2、申请材料:
①《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并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高考报名证复印件。
3、材料装订:将书面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申请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4、材料不需邮寄,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
三、录取方法:
1、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进行。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我校志愿,在第一专业志愿栏填报已入围专业,否则无效。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学校按照分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校内投档基准线,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考成绩(最后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考成绩。以上成绩均相同的,优先录取高中阶段限定性选修课程与选择性选修课程学分之和较高的考生。确定录取名单时学考成绩以考生实际取得的成绩为准。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4、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办理。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5、男女比例不限。
6、外语语种:不限。
7、考生在高中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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