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前认真研读了教材,在二年级(上册),学生已经完成了表内除法的学习;在二年级(下册),学生亦已认识了有余数的除法,掌握了简单的有余数除法的计算方法。在此基础上,本册教科书首先安排了两位数除以一位数的教学。这部分内容与二年级下册安排的“千以内数的认识”“三位数加减三位数”和“两位数乘一位数”共同构成了一次相对完整的的人数与计算的教学循环。通过这部分的教学,一方面能使学生掌握笔算除法的基本方法,包括:笔算除法时,要从除法的最高位除起;除到被除数的哪一位,就把商写在哪一位的上面;在求出商的最高位上的数以后,除到被除数哪一位不够商1,就在那一位上商0;每求出一位商,余下的数必须比除数小。从算理的角度来看,上述计算方法还涉及对除法运算性质的直观应用,(说实话,没看懂哪里涉及对除法运算性质的直观运用,是指摆小棒平均分解决问题吗?)这部分的教学有利于学生加深对除法运算的理解。另一方面,由于本单元内容中首次安排了除法的验算和估算,这就为学生进一步理解乘、除法的关系,体会不同计算方式的特点和作用提供了机会,同时也有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提高计算的水平,并为进一步学习整数除法的计算打好基础。(学情),
当教师说到:“第一步算什么,商2写在哪,为什么写在十位上”这里可能就存在问题:商2是怎么得出来的?是用试商的方法2×2=4得出来的,还是4÷2=2得出来的?如果孩子直接用除法得出4÷2=2,那么他们就不能理解为什么还要有下一步算2×2=4,4-4=0。因为孩子会觉得4÷2=2,十位的4已经计算完成。所以,除法不使用试商概念,孩子很容易有歧义。这是孩子心中会有疑惑。加上十位正好能整除,上下两个4相同。孩子会猜测是否是直接抄下来的数字。后来再出现把个位上的6抄下来计算,孩子就会更加确认十位下面的4也是抄下来的。这样孩子在学习后面的首位不能整除的除法时就会出现无从下手的问题。如果采取从高位到低位试商的算法,应该会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