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音乐教学的新区教学反思

时间:2021-08-31

探索音乐教学的新区教学反思

  音乐教学反思,探索音乐教学的新区 新课程下的教育理念,促进了音乐教学评价的变革,音乐课程标准要求建立发展性的综合评价机制。本文主要针对音乐课堂教学评价问题进行了初步的阐述以及对教学评价的思索。采取正确的教学评价方法,必将会使音乐教学在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方面发挥巨大的功效。

  课程标准 教学评价 目标 策略 素养 考试

  《音乐课程标准》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规定音乐课程评价必须遵循四个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可行性原则。并且对音乐课程评价的内容、评价的方式方法都进行了明确的阐述。那么,具体落实到音乐课堂教学上,我们应该如何来评价呢?笔者根据新课程的评价理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和探索。

  一、教学目标明确

  现代教学评价要与教学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它以教学目标实现程度来表示教学质量和效果。音乐课程目标具体涵盖了三个维度: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首先,作为一线音乐教师必须明确,“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是第一核心的目标。因为音乐是情感的艺术,音乐课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具有“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殊性质,教育效应主要体现在熏陶、体验、感染等情感层面上,所以,教学评价不能只关注学生有多少知识和技能的习得,而要关注学生对音乐的情感体验,关注学生对音乐的审美情趣。例如,七年级十三册《七子之歌》,可以说每首歌曲都是学生较熟悉的,但教学最终的目标并不是听几首歌曲和教学生唱会,而是要通过歌曲的欣赏和演唱,让学生根据自身的感受去表现音乐,用自己的歌声来表达热爱祖国的思想感情,这也是音乐教学要达到以情感人,以情育人的最终目的。所以,教学评价要始终把握“情感”这一核心,情感应成为音乐教学的灵魂。

  其次,是过程和方法。新课程强调音乐课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课堂教学由重教师“教”向重学生“学”转变,由重结论向重过程转变。其实,早在二十世纪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在《教育过程》中就提出了“发现法”教学理论,重视学生的`“学”,提倡让学生在自主学习中求创造、求发展。由于音乐学科的非语义性和不确定性,音乐学习原则上不能依*讲授完成,而要依*体验的学习方式来完成。音乐学习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比学习结果更重要,学会音乐,不如会学音乐。从教学方法上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样有利于学生的终身学习如何持续性发展。因此,对学生的评价不能只局限于结果,更重要的是要看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是否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如在十四册《乐海泛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的评价上,要看学生能否以自然甜美的声音唱出《摇篮曲》的意境;能否真正感受到《鳟鱼五重奏》中不同演奏手法所引起的情绪变化,并能用自己的方式方法表现出来;是否感受到了《惊愕交响曲》中最具特色的变奏手段;能否主动了解舒伯特等音乐家的艺术成就;能否积极参与创造简单的变奏旋律等。

  第三、是知识与技能。

  基础教育中的任何一门学科,都有系统的知识和技能体系,音乐教学中,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是必不可少的,问题是我们必须明确:中小学音乐教育属于基础教育,培养目标是全体学生,而不是培养音乐家。因此,作为中小学的音乐教师,要改变传统音乐教学中那种单一传授知识和训练技能的倾向,要把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放在具体的音乐实践活动中,同情感、态度、兴趣等因素紧密融合在一起。例如,在学习十四册《轻歌曼舞》时,对学生学习知识与技能的评价,重点是看学生能否在歌唱《难忘今宵》中把握诸如音准、节奏、速度、力度等音乐术语,并从中体现出歌曲的情感;能否在游戏中完成口琴的吹奏与节奏的训练;能否在感悟不同的探戈节奏中判断出两种舞曲;能否运用所学的音乐知识并根据图例,以共同合作的态度,进行集体创作和表演音乐的活动等。总之,音乐教学应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放在重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