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数合数》教学反思《质数和合数》是小学数学五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的一节内容,它是一个转折点,它上承因数和倍数、奇数和偶数,下接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以及通分、约分,在单元教学内容中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直接影响到学生学习本册的重要内容。
由于概念较多,较为抽象和难于分辩,学生在学习中对于质数、合数、奇数、偶数的认识显得比较模糊,尤其是一些判断题学生更是凭着感觉,模棱两可。其实我觉得造成这些现状的根本原因在于,教师教学的切入点不准,如果就题论题那对于本来就概念不清的学生来说往往不能留下深刻的印象,如果单靠学生自觉的举例子去找,部分学生也不会主动地去尝试,因此,我将切入点落在一些“特殊数”上,让这些特殊的数深深地扎根于学生的头脑中。
如教学有关质数合数的判断题:“所有质数都是奇数”、“所有的偶数都是合数”、“两个质数相加的和是偶数”,这三个判断题虽表面上没有任何联系,而实际上都是因为特殊数“2”的存在,使得这些结论发生了错误;再如“两个合数相加的和是偶数”,正因为特殊数“9或是15”的存在使得判断出错,类似的问题有很多,我们不可能一一带着学生辩解,而应该给学生一种方法,在实例的对比中让学生自然的`感悟这些数的特殊性,同时再加以归纳概括使得这些数更具有魔力,带着学生解决更多类似的问题。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数学课,也许以前太过于强调课的完整和系统的构建,使得课堂太过于饱满,往往精心的备课带来的却是效果的不尽人意,而如果能像这样由面及点(实例中概括),再由点及面(概括中全面应用),在学生充分的感悟的基础上,找准问题的根源,找准切入点,学生对新知的认知则会更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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