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
导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管辖权异议上诉状模板,欢迎阅读。
上诉人:杨xx,男,汉族,19xx年7月xx生,住xx市xx区xx街xx号xx号楼xx号。
被上诉人:中国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郑花路支行,住所地:xx市郑花路x号。
代表人:杨xx
原审被告:周xx,女,汉族,19xx年12月xx日生,住xx市xx区xx里xx号附x号。
原审被告:河南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16号。
法定代表人:马xx
原审被告:河南xx集团xx汽车旅游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xx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6)x民初字第1076号民事裁定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一审裁定。
2、依法裁定xx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没有管辖权,应依法移送xx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
3、诉讼费裁定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汽车借款合同以及被上诉人与担保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均经过xx市公证处依法公正,借据公证书和汽车消费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保证合同的公证书均对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借款合同,被上诉人可以本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审理。该公证书并没有公证如发生纠纷应在被上诉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我们知道,合同约定的内容如与公正的内容不一致的,应该以公正书的内容为准,公证书上对发生纠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审理。就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本案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在原告所在地起诉,显然违背了公证书对管辖的公正,因此,一审人民法院裁定金水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是错误的。故上诉人特依法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裁定本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移送至xx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或者xx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20**年**月**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虹口区XX路33号,法定代表人,刘XX,董事长.
被上诉人一(原审原告一):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区XX路x号,法定代表人,张XX,电话xxxxxxxxxxx。
被上诉人二(原审原告二):王XX,男,汉族,xxxx年1月25日出生,住xx省xx市xx区XX路x号.
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王XX诉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已由xx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案号(xxx)松民二(商)初字第2344号。上诉人在法定期限内向xx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出了管辖权异议,xx市松江区人民法院(xxx)松民二(商)初字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驳回了上诉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上诉人不服,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请求依法撤销xx市松江区人民法院(xxx)松民二(商)初字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xx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管辖。
事实与理由:
xx市松江区人民法院(xxx)松民二(商)初字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适用法律错误。上诉人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虽然注册地在xx市松江区洞泾经济开发区,但从xxx7年9月至今,上诉人的营业地(办事机构所在地)在xx市虹口区XX路33号(有xx市xxx产业协会出具的证明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但是在本案中,上诉人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的.住所不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类似此情况全国或xx都较多,类似的情况应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与法院无关。
本案应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二款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没有规定由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上诉人的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在虹口区,松江确实没有营业地(办公地),法院送达地址也在虹口区,即上诉人的住所地在虹口区,且被上诉人之一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地在杨浦区,所以该案应由xx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xxXXX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王XX诉xxXXX产业联合有限公司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应该由xx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管辖。故请求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xx市松江区人民法院(xxx)松民二(商)初字第2344号民事裁定书,将案件移送至xx市虹口区人民法院管辖。
此致
xx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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