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打开了爸爸珍藏的书籍,看见了十来本书,我翻开一看,看到了《徐志摩诗集》……
翻开那布满尘灰的书,看见了一张画像,那是徐志摩的头像。正巧,爸爸来到我身边,我缠着爸爸要他给我讲徐志摩的故事。
听爸爸讲,徐志摩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诗人,他为人很好,他对人热诚,不管是九流三教,周围仕女如云,就像拜伦和雪莱一样,生活也招人物仪。他自谦不懂科学,可老早就发表文章介绍过爱因斯坦的“相对论”。
徐志摩出身于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的一个富裕商人家庭。他从小被泡在诗书礼教当中,被训练得能信手写洋洋洒洒的骈四骊六文章。家里要他当银行家,就送他出洋镀金。但是正好在美国看到欧战结束举国若狂的兴奋景象,反而促进他的爱国热肠。美国的资产阶级生活物质文明却又促使他违背父亲的初衷,抛下唾手可得的博士学位,跑去英国剑桥大学吸烟,划船,骑自行车,读闲书,过落后于时代的悠游日子。他在“五四”运动后不久回国,和由包办而结婚的夫人离婚,力争所谓人格的尊严,恋爱的自由。回国后,他的所谓“理想主义”,所谓
要“诗化生活”,在现实面前当然会碰壁,碰壁是好事,他的深度近视眼里也没有能避开过军阀混战,民不聊生的人间疾苦。
这些复杂的思想感情,在他的诗里都有所表现。他的诗,不论写爱情也罢,写景也罢,写人间疾苦也罢,在五光十色里,有意识无意识,或多或少,直接间接表现的思想感情,简单化来说总还有三条积极的主线:爱祖国,发封建,讲“人道”。这三条不是什么“先进”思想。但是讲起来似乎是显得陈腐的三条,在我们的今日和今日的世界,实际上还是可贵的东西。
徐志摩的的诗自有特色,别具一格,生动、活泼、干脆、利落,多彩多姿,有气势。例如《再别康桥》中的“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写的干净利落,朗朗上口。又如《五老峰》中写道:
朝霞照他们的前胸,
晚霞戏逗着他们赤秃的头颅;
黄昏时,听异鸟的欢呼,
在他们鸠盘的肩旁怯怯的透露
不昧的星光与月彩:
柔波里,缓泛着的小艇与轻舸;
听呀!在海会静穆的钟声里,
有朝山人在落叶林中过路!
写得生动活泼,多彩多姿,有气有势。
他是我们写作学习的榜样,他是我们的精神支持,他那灵活的诗歌让我沉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