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变通与逻辑”

时间:2021-08-31

  人们常说的变通,实际上指的就是工作的灵活性;不会变通,大多指的是工作的原则性强。原则性和灵活性,在工作中都是必不可少的。

说说“变通与逻辑”

  生活中,我是一个比较硬的人,因此,也有人说我不懂得变通。然而,实际上在工作中,我却是比较喜欢变通,特别反对哪些生搬硬套的工作方法。

  我是一个凡事喜欢比较讲“公平合理”的人,而特权者往往最反对的就是“公平合理”,这就是矛盾,这就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我知道,这才是我与现实社会最不合拍的点,并非我不懂得“变通”,而是我变通的点没适合社会。

  事实上,在工作中,我是非常喜欢变通和愿意变通的一个人。原先管个体户我也喜欢变通,我一向认为只要是为了工作,不是为自己谋私利,我就不怕变通。当然,这种变通只是为简化自己的工作需要。

  后来,我遇到机会搞点业务,主要从事风险企业的“注销评估”工作。什么是风险企业注销,他们为什么开一两年就注销,不用我讲同行们也都知道,我在此就不说破。

  很多县为了化解政策给税务人员本身风险,很多县都是采用“会计中介”出报告的方式注销。而我们县一直采用税务部门出示“注销评估”报告的方式。

  “注销评估”总要补点税。哪以什么为依据,以事实吗?以税法吗?大家知道肯定是行不通。因此,我提出了补“纳税人超额风险收益”的观点。也就是我无数次讲的,重点打击“超额替代性开票”“超低税负开票”。他们征管环节为什么能做到两个“双超”,相信我不说大家也非常清楚。

  所以我开玩话说,风险评估工作用通熟的话讲,就是与特殊纳税人斗争的工作,将他们多赚的风险钱再收进一部份入国库,也就是不合理的风险收益追缴一部份进国库。进了口袋的钱,谁愿意再拿出去,所以叫斗争。话操理不操,这就是政策上变通。

  除了政策上讲变通外,这些年,我还特殊强调一个变通,这个变通就是逻辑。我无数次开玩笑说,只要能逻辑上讲得通就行。在平时评估工作和打虚打骗工作期间,我争论过几次关于“虚开专用发票”的问题。我说,销项虚开是非常难取证,而且逻辑上也能讲得通。

  以某中草简单加工企业虚开为例,本地没人参等,但可以解释说,我从东北购进“中药材”没取得发票,我开销项“专用发票”有何不可。但进项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纳税人就说不通。你一个本地药农能生产出“十几个中药材”,尤其是东北哪边才能生长的中药村。这是一个逻辑。

  还有一个计算“补税”逻辑。这是我与几个业务骨干辩论过多次的问题。以上次参加打虚打骗工作为例,我是第一次接触稽查,可以讲对稽查业务一无所知。这次检查前,我也写了一篇随笔,文中我给自己的定位也就是“只做事,凡事领导决定”。然后在案件移送阶段。

  进项虚开确认的情况下,在计算“补税”问题时,我就从逻辑上提出了自己的不同意见。当他们不但计算踢除“进项补税”,同时,还计算“进项”不能列成本,并计算应补所得税时。记得我当时说了一句:“既然是进项(棉花或中草药)”不存在”。也就是这笔业务成本列支并不存在。就只能与涉嫌为自己虚开移送。

  涉嫌虚开移送,哪就不存在所谓补缴增值税和所得税问题。而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如由税部门处理,就应该适用:虚开一万元以上,没收非法所得,税务部门有权处5-50万罚款。

  如准备移送司法部门,所谓“虚开一万元以上,没收非法所得,税务部门有权处5-50万罚款”就是一名空话,也就是准备材料数据移送就是,至少公安部门如何处理,你前面的任何计算都是无效。这就是我对于虚开问题的第二个逻辑。

  我不喜欢生搬硬套套法规,对业务我只学点原理。我工作中最看重逻辑性。这就是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别人能发现的问题,我发现不了,而我用逻辑思考的问题,别人可能没想到。

  说实话,我这个人业务既不精也不强。就好比我喜欢写文章,我的文字功底很差,但我就是喜欢写。说不定,很多文字功底好的,写的文章还没有我快。我写文章都一是一口气完成。

  我每年都会试试自己的文字水平,每年都会向井报投两篇“文学性文字”稿,可搞了几年,到目前还没刊登过一篇。当然,我投稿只是证明自已是否真达到刊登水准。

  拓展阅读:规则与变通

  “一个足够的规范性行为模式的框架,是社会关系能够获得必要存续期限与稳定的前提,也是人类能够在团体、组织和国家中和平共处与协作的前提。另一方面,规范的结构具备一个与生俱来的特有的硬度。那些通过这一硬度所赋予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是以墨守成规、规则的僵化以及对新情况缺乏适应能力为代价换取的。” ——托马斯·莱塞尔

  这是今天上午我读《法律社会学导论》时看到的的一句话。而看到这句话的同时,我突然想到了前两天听说的一件事。某大学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网站上,有考生留言。该考生初试英语考了41分,两门专业课也十分不理想,但他在强烈的表达了自己如何爱这个专业之后,说,我相信名校的著名院系将灵活的录取学生我肯定是中了职业病,否则不会在听说这件事之后的第一时间说了一句:“难怪中国的法治进程推进如此困难,一个已经要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居然都对规则如此的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