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开始以极平淡,极平静的语言、语调、语气开头,整篇小说都平静地叙说着有关陈小手的故事,在叙说的过程中,作者通过正面的与“老娘”相比,反面的与男性医生相比,以及侧面的呻吟的产妇听到陈小手到来的反应,以及陈小手的坐骑白马的所隐含的寓意等等,有意地集众多美好品格于陈小手一身。正是这个美好的人物,最后却只有可悲的下场。这个下场出乎读者的意料,因此,读者先是于作品内强烈地谴责孙传芳“联军”的团长,谴责之余,跳出作品,思考——陈小手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下场?他的结局是不是注定要这样?而汪曾祺为什么这样安排?
陈小手是被团长打死的,按团长的话——“我的女人,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她身上,除了我,任何男人都不许碰!你小子太欺负人了!”团长觉得很委屈,因为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陈小手“摸”了。大家都会觉得着团长太不讲道理,因为:第一,陈小手是被叫来接生的,而且是老娘们束手无策后,团长“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的情况下为了保住两条人命而被叫来的。第二,接生,哪有不“摸”产妇的道理,而且,就算是“摸”了产妇,也是在接到“许可”才“摸”的,说是许可,其实是命令,而且是威胁的、威吓的命令。你团长说“大人,孩子,都得给我保住,保不住要你的脑袋!”,如果保不住大人孩子的话,陈小手必是难逃一劫,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本来有极强的“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观念,认为男医生坚决不能摸产妇的人也不敢违抗命令,不去摸团长的太太。第三,这个团长不仅不感激陈小手保住了大人孩子的性命,反而恩将仇报,倒打一耙,打死了陈小手!这在中国人的观念中,是极卑鄙的、不为人所耻的行为。大家将所有的怒火撒向团长,或者团长所代表的军阀,或者那个黑暗的流氓时代。
那么,这些怒火是否熊熊燃向了正确的罪恶对象?
笔者认为,一切人类文明的研究不外乎关于人的研究,关于人性的研究,一切我们现在所涉及的,以及将来有意于关注的都将是围绕着人的、以人为中心的行动。
陈小手不是一个人,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物符号,他为人正义、坦荡、率真、谦虚、有礼、敬业、与人和睦。陈小手就像他的坐骑白马一样“浑身雪白”,没有一点杂质,是作者塑造的理想的人性。
团长也不是一个人,是“陈小手”理想的人性的对立面。整篇小说只是略微的交代了团长的背景,以及他的寥寥数语,而正是他的寥寥数语逼真、完整地展现了他的流氓痞性,也就是人类的邪恶的野蛮的人性。
笔者认为,汪曾祺在这篇小说里就是为我们展现了人性的斗争,而且,最后是以悲哀的结局收场,这可能是作者想要借此讽刺类似团长这样的人,也有可能是看到了社会里人性的残酷,并由此引发的想要敲醒睡在黑屋子里的人的冲动。
笔者认为,读者阅读这样的文章,更多的应该是内省,不是作为个人内省,而是作为人类内省,思考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