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招生一般是指各个学校和培训机构招收新学生。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广州番禺区民办初中招生范围,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广州番禺区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番禺区生源进行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和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有效缓解社会“择校热”,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按照工作全覆盖、义务教育免试入学的原则,区内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0年起必须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招生政策,不设过渡期,没有特例。
三、工作流程
(一)核定招生计划
1、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含市教育局审批的民办学校,下同)招生计划使用“番禺区学校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申报审核”模块进行申报和审核,4月20日前完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核定工作。
2、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面向番禺区生源进行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区招生。本区生源的界定依据为:穗籍学生,以其户籍,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非穗籍学生,以其本人或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的《广东省居住证》(或具同等功能和效力的其他有效证件)地址,或其小学毕业学籍界定属地区。
3、有寄宿条件且确有跨区招生需求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向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提出跨区招生申请;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学校近年生源分布、宿位数等情况,并结合学区内义务教育学位供求情况等研判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区教育局审核;区教育局初核学校跨区招生计划后,报市教育局核准。各校跨区招生计划不超过总计划的50%,面向市内外区招生。
4、在核定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时充分考虑九年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等各类实际情况,合理核定招生计划。
(1)九年制学校(小学、初中为同一办学许可证或在同一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学校,下同)初中招生时,应首先通过直升(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或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2)小区配套学校招生时,按不低于近三年招收小区业主子女的平均比例确定招收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招生计划数,应通过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面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招生计划数)或电脑派位(报名人数大于面向小区业主适龄子女的招生计划数)方式招收本小区自愿报读本校的业主适龄子女,剩余的`招生计划应公开报名。
在小区内办学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视为小区配套学校。小区业主界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具有100%产权的小区房产(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查册证明),其子女可申请入读小区配套学校。如小区配套学校与开发商(或政府、业主委员会等)签订入学协议的,以协议约定为准。
(3)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内部正式员工适龄子女自愿报读本学校,学校可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直接录取。
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做好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审核工作,并核准已由九年制学校、小区配套学校等按本区规定录取的学生,学生名单应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烈士、英模、现役军人、应急救援队伍、区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区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技术人员等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申请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优待政策要求,学校原则上应在网上报名开始前确定录取名单,录取名单需向社会公示。
上述符合条件并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往后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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