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珠区公办初中入学指南
中国学校教育大体上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个阶段。其中,中学又分为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就是初中,高级中学就是高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海珠区公办初中入学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基本原则
1、公办初中通过免试电脑派位、对口升学及统筹安排等方式分配学位。
2、每所划片入学的公办初中95%以上的生源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招生方式
一、公办初中以多校划片加电脑派位为主要招生方式,个别试点学校采用对口直升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招生。不同类别生源的.入学方式如下:
1、具有海珠区公办小学学籍的广州市户籍生、具有海珠区民办小学学籍的海珠区户籍生和经审核通过的具有海珠区小学学籍的政策性照顾学生均具有海珠区公办初中普通电脑派位生资格,按所属派位组别填报志愿学校,参加公办初中的电脑派位(具体办法另行公布)。具备派位生资格的学生如不按规定分组参加电脑派位并申请区内跨组升学,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2、在海珠区民办小学毕业的广州市非海珠区户籍学生要求到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在其户籍所在区申请,按该区升学办法入学。
3、具有海珠区户籍但无海珠区学籍的外地或外区应届小学毕业生拟返回海珠区升读初中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区公办初中学位。
4、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1)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工作;
(3)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满1年;
(4)随迁子女为当年海珠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为其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1)适龄儿童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申请人须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具有海珠区户籍;
(3)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海珠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拥有海珠区自有产权住房; 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但以在海珠区合法租赁的住宅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截至当年8月31日(含)居住满1年;
(4)适龄儿童为当年海珠区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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