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小学招生须知

时间:2021-08-31

中山市南区小学招生须知

  新中国的小学学制,废除了民国时期的初小和高小之分,实行一贯制小学,先后有五年制和六年制小学。由于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升初中不再实行考试。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中山市南区小学招生须知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公办义务教育招生

  (一)招生原则

  继续以“免试就近入学、统筹安排”为原则,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为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为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3、南区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4、本市户籍在南区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南区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在南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5、参加2020年中山市南区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积分入学的名单以公示确认名单为准)。

  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文体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办事处批准后可延缓一年入学。

  (三)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拟申请入学镇区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和“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和选报的镇区,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区学校、幼儿园要设立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帮助无法上网登记信息的的家长完成信息登记。(点击查看信息登记系统各项填报操作指南)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各学校于2020年6月8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教育指导中心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3、志愿填报

  (1)通过信息审核,符合南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安排入学南区公办学校。

  (2)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H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4、学校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各学校于2020年6月16日前审核完毕,教育指导中心于2020年6月21日前核实,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分别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市直属学校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

  (2)南区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招生方案执行,2020年7月20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入学。

  5、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市直属学校和区公办学校须分别于7月13日、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6、信息补报

  南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区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二、民办义务教育招生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为2020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为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南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象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2、南区幼儿园2020届毕业生(报读小学一年级)或南区小学2020届毕业生(报读初中一年级)(以学籍为准);

  3、法定监护人持有南区有效居住证;

  4、截至报名前半年内,法定监护人在南区有缴交社会保险记录。

  (二)入学程序

  1、信息登记

  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小学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2日9时至6月3日24时,初中新生登记时间为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按要求上传资料。

  2、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区教育部门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民办学校于2020年6月8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教育指导中心于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3、志愿填报

  (1)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可分为本校对口直升计划、属地镇区计划和属地外计划共三种类型,报读均需填报志愿。“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会按审核通过的入学信息和民办学校志愿类型,列明学生可选报的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志愿(若填报了一个市直属学校志愿,则只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志愿不分先后。选报民办学校志愿时,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其招生简章,充分了解招生要求、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交通及住宿等情况。

  (2)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的新生应于6月11H9时至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志愿;报读属地计划或属地外招生计划的应于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在上述系统填报志愿。志愿如需调整,可于6月18日9时至24时登录该系统修改。

  4、学校录取

  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分别录取,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自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1)自动录取。自愿报读本校的教师和教辅人员子女可优先录取。选报对口直升本校且被自动录取的新生,已填报的其他志愿自动失效。选报属地志愿或属地外志愿,若因学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被自动录取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在6月15日9时至6月16日24时登录该“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

  对口直升招生计划、属地招生计划有剩余的,自动划入属地外招生计划。

  (2)电脑摇号录取

  需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校,各镇区须于6月21日前核实学生名单,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统一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电脑摇号录取分两步:第一步,按照招生计划数进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第二步,从未被录取的名单中再按招生计划数现场随机摇号产生候补名单。当被录取的学生放弃确认而产生剩余学位时,即从候补名单中按先后顺序补录。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后,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下午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另一志愿同时被录取,监护人应确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

  5、入学注册

  民办学校须于7月130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法定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完成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第一次补录。

  6、补录

  民办学校补录由学校组织实施,依报名顺序免试录取。民办学校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后仍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须在“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公布,公开进行补录。第一次补录时间为7月1509时至7月16024时,未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填报志愿。学校应优先录取在本镇区居住生活的人员子女,录满为止,并于7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若需第二次补录,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进行。凡符合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条件且未注册的适龄儿童少年皆可参加补录。民办学校录满为止,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新生入学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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