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息烽县公办初中招生原则

时间:2021-08-31

贵阳息烽县公办初中招生原则

  初级中学简称初中(junior high school)。初中是中学阶段的初级阶段,初级中学一般是指九年义务教育的中学,是向高级中学过渡的一个阶段,属于中等教育的范畴。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贵阳息烽县公办初中招生原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为主、居住证为辅”的原则,依据学校分布、适龄学生人数、学校规模,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科学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范围;坚持免试入学原则,规范招生工作;实行“公办不择校,择校到民办,民办要统筹”的原则;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的原则;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择校意愿强烈的'地方,在户籍划片的基础上实行“多校划片”(随机摇号)。

  入学规程

  1、县城居住本地户籍一年级、七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参照《息烽县城区学校户籍学生划片入学安排表》到户籍划片学校报名就读。

  2、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优惠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凭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就近入学。

  3、各乡镇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按照《息烽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所在乡镇小学、初中学校报名入学。息烽县永靖镇、新华社区为息烽县第二中学、息烽县永靖中学的招生片区。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息烽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知》、《息烽县县主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划片招生入学参照表》要求,持相关证明材料,小学到息烽县实验幼儿园第一分园登记、审核、申请学位、领取摇号号牌;中学到教育局教育科登记、审核、申请学位。

  5、文件发布之日为户籍转入截止时间。

  招生要求

  1、学校要精心安排报名登记工作。要明确专人负责政策咨询、资料审核、登记注册等工作。特别是县城学校要严格审核学生入学资格,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任何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随班就读。“三残”儿童由各乡镇中心校主动与县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安排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轻度智障儿童可在当地中小学随班就读。

  3、严格落实“十个严禁”纪律。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绩数据;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除加强对传统“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监控外,要高度关注接受“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教育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对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暂缓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5、严肃违纪查处。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实行“阳光招生”, 畅通举报渠道,开通举报电话,对于举报的顶风违反“十个严禁”纪律等行为,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处理,及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