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父亲为王益,于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曾考中进士第四名,去鄞县当知县。“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十九岁前的王安石随父四处游历,接触社会现实,深深了解民间疾苦。嘉祐二年(1057年),任常州(今江苏省常州县)太守,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嘉祐三年十月下旬,被召回京。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向宋仁宗上万言书针砭时弊、要求改革,“因天下之力以失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嘉祐五年(1060年),为三司度支判官,“闻者莫不喜悦,”。熙宁变法时,王安石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1]。1069年宋神宗时,王安石任参知政事,推出了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和募役法等新法。1070年升任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派秦凤路沿边安抚使王韶用兵西夏,发动 “熙河战役”,收复了河湟(青海省东北部)失土。对外战争转败为胜。
由于新法中关于土地改革影响到地主与相关的官僚,变法遭到他们的强烈抵制,在民间由于改革推行难度大,反而对一般民众的生活产生不利影响,又遭到知识分子的敌视。司马光去信叫王安石不要一意孤行,停止变法。王安石在回信中说:“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宋史》上说:“于是吕公著、韩维,王安石藉以立声誉者也;欧阳修、文彦博,荐己者也;富弼、韩琦,用为侍从者也;司马光、范镇,交友之善者也:悉排斥不遗力。”慈圣、宣仁两太后也在宋神宗前哭说:“王安石乱天下。”使得他在民间形象一直不佳。在1074年、1076年两次被罢免职务。宋神宗死后,原反对派司马光(曾因与王安石政见相左而被排挤)任宰相,几乎废除了所有法案。变法失败后,退居江宁(今江苏南京)。元祐元年,王安石在江宁府的半山园去世,皇帝赵煦追赠王安石为太傅,并命中书舍人苏轼撰写《王安石赠太傅》的“制词”。
王安石是唐宋八大家里唯一没有遭逢贬谪他处命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