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学习王安石的文言文《待客》,大家有何感悟呢?下文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讯,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王安石在相位,子妇之亲①萧氏子至京师②,因谒公,公约之饭。翌日,萧氏子盛服而往,意为公必盛馔。日过午,觉饥甚而不敢去。又久之,方命坐,果蔬③皆不具,其人已心怪之。酒三行④,初供胡饼两枚,次供猪脔⑤数四,顷即供饭,旁置菜羹而已。萧氏子颇骄纵,不复下箸,惟啖胡饼中间少许,留其四傍。公取自食之,其人愧甚而退。
(选自宋·曾敏行《独醒杂志·卷二》)
【注释】
①子妇之亲:儿媳妇家的亲戚。 ②京师:京城。 ③果蔬:泛指菜肴。 ④酒三行:指喝了几杯酒。 ⑤脔(luán):切成块的肉。
【王安石的品质感悟】
不屑那些酒囊饭袋的小人,萧氏子虽人品不坏,但似乎是一个嫌贫爱富、阿谀奉承的人,王安石以自己的行动绝妙的讽刺了那些贪名贪利的人,即使对方是自己的`亲戚他也不失原则,嗤之以鼻.也主要体现了王安石生活朴素,作风简朴,节约,不铺张浪费.
【文言知识】
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谥,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学者、诗人、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北宋丞相、新党领袖。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
说“颇”。“颇”的义项较奇特,它既可指“很”、“甚”,也可指“稍微”、“略微”。这往往要随上下文决定它的含义。上文“萧氏子颇骄纵”中的“颇”要作“很”解,意为萧氏的独生子很骄横放纵。又,“其妇年五十,颇有姿色”,其中“颇”要作“略微”解,因为女子到五十已不太可能很有姿色了。又,“公为人正直,乡里颇有望”,意为他为人正直,在乡里很有名望。
【译文】
王安石做宰相的时候,儿媳妇家的亲戚萧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访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请他吃饭。第二天,萧氏子穿盛装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会用盛宴招待他。过了中午,他觉得很饿,可是又不敢就这样离开。又过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肴都没准备。萧公子心里觉得很奇怪。喝了几杯酒,才上了两块胡饼,再上了四份切成块的肉。一会儿就上饭了,旁边只安置了菜羹罢了。萧氏子很骄横放纵,不放下筷子,只吃胡饼中间的一小部分,把四边都留下。王安石把剩下的饼拿过来自己吃了,那个萧公子很惭愧地告辞了。
【阅读训练】
10、解释下列句中加点字的意思。(2分)
(1)公约之饭 (2)又久之,方命坐
(3)惟啖胡饼中间少许 (4)其人愧甚而退
11、翻译:①觉饥甚而不敢去
②其人已心怪之 (2分)
12、理解:上文末了说“公取自食之”,那么王安石到底吃了什么?(2分)
13、王安石是一个怎样的人?读了本文,你有什么感悟?(3分)
参考答案:
10、(1)代词,代萧氏子(2)才(3)吃(4)回去
11、①觉得很饥饿但不敢离去②那人心里对这事已感到奇怪。
12、胡饼的四傍。即胡饼的四边,没有肉馅的部分。
13、王安石是一个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人。我们要学习这种精神,从自身生活做起,杜绝浪费,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宋真宗天禧五年辛酉(1021) 一岁
是年十一月十二日出生于临江军(今江西清江)。
仁宗天圣八年庚午(1030) 十岁
王益以殿中丞知韶州(今广东韶关),王安石随父至韶州。
明道二年癸酉(1033) 十三岁
王益回临川母报丧,王安石随行。
景祐三年丙子(1036) 十六岁
王益服满赴京,王安石随行。
景祐四年丁丑(1037) 十七岁
四月,王益通判江宁府(今江苏南京),王安石随行。
宝元二年己卯(1039) 十九岁
二月,王益卒于江宁任上。
庆历二年壬午(1042) 二十二岁
三月,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以秘书郎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
庆历六年丙戌(1046) 二十六岁
自临川赴京,不求官职,知鄞县。
皇祐三年辛卯(1051) 三十一岁 以殿中丞通判舒州(今安徽潜山)。
至和元年甲午(1054) 三十四岁 自舒州赴京,特授集贤校理,辞不受,九月除群牧司判官。
嘉祐二年丁酉(1057) 三十七岁 五月改太常博士,知常州。
嘉祐三年戊戌(1058) 三十八岁
二月提点江东刑狱。十月回京,任三司度支判官。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四十一岁
为工部郎中、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嘉祐八年癸卯(1063) 四十三岁
三月仁宗崩,英宗(赵曙)立。八月,母吴氏逝于京师,十月归葬江宁。
治平四年丁未(1067) 四十七岁
正月,英宗崩,神宗(赵顼)立。诏以故官知江宁府。九月,召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1068) 四十八岁
四月,自江宁入京。神宗诏越次入对。
熙宁二年己酉(1069) 四十九岁
二月,以谏议大夫参知政事。颁行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等。
熙宁三年庚戌(1070) 五十岁
十二月,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史馆大学士,与韩绛并相。立保甲法。
熙宁五年壬子(1072) 五十二岁
行市易法、保马法。
熙宁六年癸丑(1073) 五十三岁
提举经义局。九月,熙河大捷,神宗解身上玉带赐之。
熙宁七年甲寅(1074) 五十四岁
三月,行方田均税法。四月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出知江宁府,新法遭遇首次挫折。十月,行手实法。
熙宁八年乙卯(1075) 五十五岁
二月,复拜同平章事、昭章馆大学士。六月,进加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熙宁九年丙辰(1076) 五十六岁
六月,子雱卒。十月,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
元丰元年戊午(1078) 五十八岁
正月,进尚书左仆射,封舒国公。
元丰三年庚申(1080) 六十岁
九月,加特进尚书左仆射、门下侍郎,改封荆国公。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六十四岁
乞以宅为寺,赐名“报宁”。
元丰八年乙丑(1085) 六十五岁
三月,神宗崩,宋哲宗(赵煦)即位。新法先后废罢。
哲宗元祐元年丙寅(1086) 六十六岁
四月初六病逝,赠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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