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国风·齐风·还》,为先秦时代齐地汉族民歌。这是一首猎人相遇互相赞誉猎技高超的诗。旧说中《毛诗序》以为诗旨是刺齐哀公(周夷王时代人)迷恋打猎,致使齐国好猎成风,荒废政治,朱熹《诗集传》虽谓此诗“以便捷轻利相称誉”,但又有刺“其俗之不美”的看法。从此诗中看不出有“刺”的意味,旧说显系比附,兹不取。
【作品原文】
还
子之还兮,遭我乎狃之间兮。并驱从两肩兮,揖我谓我儇兮。
子之茂兮,遭我乎狃之道兮。并驱从两牡兮,揖我谓我好兮。
子之昌兮,遭我乎狃之阳兮。并驱从两狼兮,揖我谓我臧兮。
【译文及注释】
译文
你是那样矫健啊,与我相遇在峱山间啊。一同追着两只大兽撵啊,你作揖夸我身手便啊。
你是那样高超啊,与我相遇在峱山道啊。一同追着两只公兽跑啊,你作揖夸我本领好啊。
你是那样勇敢啊,与我相遇在峱山南啊。一同追着两只大狼赶啊。你作揖夸我技艺善啊。
注释
①还(xuán 玄):轻捷貌。
②峱(náo 挠):齐国山名,在今山东淄博东。
③从:逐。肩:借为“豜(jiān 肩)”,大兽。毛传:“兽三岁为肩,四岁为特。”
④揖:作揖,古礼节。儇(xuān 宣):轻快便捷。
⑤茂:美,指善猎。
⑥牡:公兽。
⑦昌:指强有力。
⑧臧(zāng 脏):善,好。
【作品鉴赏】
此诗不用比兴,三章诗全用“赋”,以猎人自叙的口吻,真切地抒发了他猎后暗自得意的情怀。三章叠唱,意思并列,每章只换四个字,但却很重要,起到了文义互足的作用:首章互相称誉敏捷,次章互相颂扬善猎,末章互相夸赞健壮。首句开口便赞誉,起得突兀,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由衷的仰慕之情。他在峱山与猎人偶然碰面,眼见对方逐猎是那样敏捷、娴熟而有力,佩服之至,不禁脱口而出“子之还(茂、昌)兮”,这是发自心底的赞叹,“子”是对那位同行的敬称。次句点明他们相遇的地点在峱山南面的道路上。“遭”字表明他们并非事先约定,只是邂逅相遇罢了。正因为如此,诗人才会那样惊喜不已,十分激动。第三句说他们由相遇而合作,共同奋力追杀两只大公狼。这里诗人虽然没有告诉读者逐猎的结果如何,但是从他那异常兴奋的叙述中,可以猜想到那两只公狼已成为他们的捕获物,读者从中也似乎分享到了诗人的喜悦。最后一句是猎后合作者对诗人的称誉:“揖我谓我儇(好、臧)兮”,这里诗人特点明“揖我”这一示敬的动作,联系首句,因为诗人对他的合作者十分敬佩,所以他才为自己能得到对方的赞誉而引以自豪。吴闿生称此为“渲染法”(《诗义会通》)。 全诗句句用韵,每章一韵,押在每句末尾第二字上:首章还、间、肩、儇为韵;次章茂、道、牡、好为韵;末章昌、阳、狼、臧为韵,句尾都以“兮”字收束,组成“富韵”,加上四、六、七言并用的参差句法,造成了舒缓的音节,读起来有一唱三叹的韵味,在《诗经》中堪称佳作。方玉润《诗经原始》引章潢的话评论说:“‘子之还兮’,己誉人也;‘谓我儇兮’,人誉己也;‘并驱’,则人已皆与有能也。寥寥数语,自具分合变化之妙。猎固便捷,诗亦轻利,神乎技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