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的是从昨晚到今晨起来,心静如死水,怎么也恐怖不起来。这难道也是一种暴风雨到来之前的寂静?
昨天晚饭后出去散步,竟购得了法斯宾德的《恐怖吞噬灵魂》,是一件足以记乐的事。俗话说,文如其人,文章能真实的表现自己就不错了。但就法氏而言,他作为一个纯粹意义上的人,比做为一个电影导演,我更喜欢。他是人胜其文。短短三十几岁,拍了四十几部电影。质量自有公论,仅数量而言,其效率之高恐怕应为世界之最。其实他生活的效率更高:他喝酒、吸毒、又双性恋。会嫖、甚至也会卖,一切都是任性而为。只活在生命的感觉之中,把生命几乎浓缩成了一道闪电。他是一个以生命的质量(密度)去战胜数量(体积)的人。其质量之密,就像天文学里的黑洞,可以吞噬一切,包括自己。所以他早死并不足惜,而是死得其所。他死的现场,赤身裸体(他也这幅模样上过电视里),手边一瓶酒,一本剧本。很形象。他的电影我大都已经买到了、看过了。谈感想不是我今天想做的事,只是把昨天又买到他的一张碟作为一件快乐的事记下来。表明不论何时何地,一个人的快乐都是不会被剥夺的,只要你还有快乐。这里又想起他讲过的一句话:大体是自幼就没有人告诉他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就像一朵野花自生自灭。所以想起这句话,也算是“同病相怜”吧。
我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也许还有当时的一些客观原因,反正从我记事至今,我的父母就从来没有干预过我的任何事。对我讲过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干什么之类的话。像上帝一样,给了我自己去选择生活的完全自由。我决定下乡,报了名以后,告诉他们,母亲只说了一句,你要下乡?什么时候走?等等。从未置过可否。仅凭这一点,我也会终生感谢他们。
种瓜得瓜。按世俗的标准,他们播种了快乐,也应该收获快乐,哪怕是父亲的在天之灵。三个儿子,我且不论,一个做了口长,一个当了教授,几近成龙。他们一生波折,晚年至此,可见上帝是公平的。可怜天下父母心。一天和母亲谈起白发人送黑发人,我说怎么不是一件好事。没有了儿子,也就没有了作为父母可怜之处的那颗心。不用担心我再去喝酒、抽烟,只剩安享晚年,岂不幸哉。
又想起一件快乐的事:当年在讨论我入党的时候,一如常规,两种意见争论得很激烈。这时,我们的党委书记,讲了一句话:我们不需要讨论他是否符合党员的标准,而是应该讨论他是否真心要求入党。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我认为他是我这一生遇到的少数几个真正看明白了我的一个人。士为知己者死,从那句话传入我的耳朵以后,他在我的心中简直成了党的化身。我要为他增光添彩。工作更加努力,学习更加勤奋,不但为他(单位)取回了省里、市里的各种镜框,自己也混到了一张省局劳模的纸。真真假假,阴差阳错,这个世界上的事情真是很难说清楚。现在想起来,都感觉很可笑,都是快乐。
讲到知遇,又想起一位,就是上面说过的我小学时的班主任老师。临毕业前,他对我讲过一番“忠告”。他说你这个人不要自以为很聪明,背课文,你只要读一遍就背过了,别人可能需要读十遍。但是你只能记一年,别人可会记十年。现在想,对这个判断,的确是一语中的。我这个人确实脑子快,不要说一本书,就是十本书,拿过来翻翻,很快就记住了。所以当学生时,对付考试,对于我来说真是易如反掌,很容易被历任老师误认为是一个好学生。其实从小至今,我最讨厌守纪律,做什么几好学生。
长大以后,记得文革结束后开始搞教育,我教过经营管理专业的中专班的几乎全部课程(我真实的学历就是高二,所谓的老三届,67届高中)。这些课程,虽然当时对我来说,从来没有学过,甚至没接触过。但拿过来看看,一上讲台,还是可以口若悬河(这里又要插一段话:我的一个学生说我,据他观察,一个老师要想讲一本书,至少应该读十本书;但是你肚子里装了一百本。对错与否,我很难评价。但至少我认为,不但每个人的才能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只有类型之别;而且就对一个人而言,同一个人的才能也是因时因地而别的。我当老师,一句话可以讲成十句,总以学生听明白为妥。而当领导时,上台讲话,心里就恨不得把十句讲成一句,感觉完全不同),一时成为系统内争相聘请的抢手货,挣到不少外快。我对学生们讲,你们不要以为我有多玄。我讲的这些东西,也许你们还没有听明白的时候,我早已经忘了。我的记忆差,最多是短时间的好一些,长时间的就没法提了。
举个典型的例子,我初、高中时学的都是俄语,文革时怕脑子生锈,买了一本俄文版的毛主席语录,以学而时习之,也不亦乐乎。但时至今日,我连俄文字母的发音,都一个也读不出了。虽然是憾事,但也自得其乐。昨天的事今天就忘了,每天对于我来说好像都是全新的,感觉很新鲜。
我这个人真有点阿Q精神。这里解释一件事,就可以明白了:我这些废话中引的经、据的典,全都是没有记忆的记忆,经不起任何考证。我读的书,像吃的饭,都已经变成了我身上的某一块肉,某一滴血、或者某一堆排泄物。现在要把它们分清楚,是哪条鱼、哪棵菜、哪口酒,实在勉为其难,做不到了。非要考证,弄不好全是我自己瞎编的。
既然今天说到了法斯宾德,就用他再做一个例子。他拍过一部电影叫《库斯特婆婆上天堂》,讲的是一位老太太历尽人世磨难的故事。因为需要,拍了两个不同的结尾。一个是她被枪杀了,另一个是她圆满回家了。有人问他更喜欢哪一个,他说是后一个。他的意思我以为很明白,就是现实生活比死亡更可怕。记得自己写过一首诗:“半夜的鬼很害怕,怕一觉醒来,又变成了人。’想说的也就是这个意思。但到底这是不是法斯宾德的看法,我也说不清楚,可肯定是我的。时至今日,生不如死,还这么说吗?更应该。
我这个人,相信人有命运。例如你能挣到多少钱,娶个什么样的老婆,都是上帝决定的。该是你的,都是你的。不该你的,想也不是。忙碌一生,用《红楼梦》话说,不过是为别人做了嫁衣裳。甚至做成了才发现,也是假货。我这次住院的病叫房颤,就是原应负责心脏跳动的窦房结下岗了,心房自作主张瞎跳起来。治疗目标是转回来,让窦房结更新上岗,说了算。但经过十多天的治疗,仍不见效。我忍受不了住院的痛苦,对大夫讲我不治了。他同意了,停了药,说再观察几天。记得那是一个星期六,恰巧一个朋友有约(住院的事我没对他讲,到了饭店讲又怕扫了别人的兴,带给人家晦气)。当时,既不能说是饿虎扑食(因为从住院至今,酒喝到嘴里,总觉得味道不对,找不到过去那种感觉了)也不能说提心吊胆。反正既来之、则安之,尽己所欲又过了一把老日子。谁知星期一大夫查房,只听诊器一听,就说你好像转过来了。心电图一查,果然如此。怎么转过来的?什么时候转过来的?都不知道。真感觉到了一己之渺小,上帝之神恩。虽然我承认,人生既得的财富啦,老婆啦,这些物质形态的东西都是上帝决定的、给与的。但有一样东西是上帝无法决定,也无法给予的,那就是快乐。因为我认为,这纯粹是个人主观感觉的问题,无人可以替代。简单如喝酒,我喝了可能感觉很兴奋,你喝了可能感觉会感到难受。上帝负责的只是你有没有酒喝,他不负责你喝了之后的感觉。人各有别。一件事本身可能是无法改变的,但你可以改变对它的看法。看法改变不了事情本身的任何东西,但它可以改变你与快乐之间的距离。
禅宗讲起来,很玄妙,其实很简单。他强调的就是这一念之间,一念成佛有可能。一念就下了地狱也有可能。也就是说,你对一个问题的看法,感觉很高兴,你就是佛。反之,你感到很痛苦,就是下了地狱。说到烦恼,记起菩提,就是告诉你,事情不会因你的愿望而改变,让你承认自我脆弱,认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