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白加黑”不应成常态散文

时间:2021-08-31

  无节制地要求干部职工“5+2 、白加黑”,不仅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而且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降低了工作效率,还助长了形式主义。(11月5日 凤凰网)

  近日,新华社一篇《“5+2、白加黑”不值得宣扬》的评论传开后,已经就在网上引起强烈的反响。一种观点认为,就是要提倡“5加2”、“白加黑”,认为这是一种敬业精神,是一种工作作风的转变,是一种提高工作效率的方式,是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另外一种观点认为,“5+2 、白加黑”不符合常理,笔者也同意第二种观点,“白加黑”“五加二”不应成为工作常态,理由是:

  首先,从法律角度而言,“5+2 、白加黑”显然违背了宪法、劳动法和公务员法中关于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就算是有特殊情况,劳动法也是这样明确规定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再来看看加班是那些人在加班?现实情况是,加班往往只是针对下面的干部职工,对上面的领导干部来说,丝毫不受任何影响,该休息的休息,加班和累的也是下面的一般干部。再看看加班是做什么?有的是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的是为了“加快招商引资、加快发展”,还有的是“转变工作作风、提振精神状态”。看起来,道理是这样的,但是如果加班仅仅是为了给领导写一篇讲话稿、写一篇总结或者计划,又或者是为了应付某种检查,又或者是开各种大小会,岂不是真的就是“劳民伤财”,不就是形式主义了嘛?再来,根据实践来看,加班的效率往往比正常上班时间的效率也高不了多少,超负荷的加班,不仅影响了干部职工的身心健康,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其次,“5+2 、白加黑”这种方式也不完全人性化,也莫得一点人文关怀。由于长时间超负荷的运行,往往一些人身体吃不消。机器工作时间长了,也要维修的道理都懂,更何况是一个人。再就是,这样的方式势必也影响一个家庭的和睦和谐。白天晚上以及周末休息的时间都去加班了,谁来照顾孩子和年长的父母?显然,不够人性化啊。

  可能有人会说,你这是给自己不加班找各种借口和理由。我们承认在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们确实该提倡发扬无私奉献、夙夜在公的精神,但是凡事得有个度,也要合法合情和科学。但任何事情和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厘清哪些加班是必要的,哪些加班是不必要的,还要看看为什么加班?“5+2 、白加黑”这种方式只是提倡,但不应该成为工作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