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言文字的博大精深已为世人所共识,文字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其用法不尽相同。日前,翻阅众多经典古籍,细心考究,发现“步”字古今释义别具一番——既有大同之处,又有细微之别。
“步”充当量词,古今有别。在古代,不论是甲骨文还是金文,均呈现两个脚印,都表示同一单脚着地间的距离,即两脚相错相随,一前一后,投足两次为一“步”。故而,在此后的古文里,便有跨两脚为一“步”,跨一足为一“跬”之说。如(荀况?《劝学》):“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这里的“跬”和“步”都是量词。)———不积累一步两步的行程,就无法到达千里之外。而据《现代汉语词典》,“步”指行走时两脚之间的距离。即投足一次为一步。由于“步”充当量词古今用法迥异,便有今人“一步”,只相当于古时“半步”,即“一跬”。
“步”作为长度单位,古今说法又不一。周朝以八尺为一步;秦朝以六尺为一步;清朝以旧制营造尺五尺为一步。周制(周朝)的“尺”合今约七寸八分,即26厘米。而秦朝之后汉朝的尺则略短,1956年至1957年间,在长沙等地先后挖掘的东汉古墓中,曾出土三把铜尺:一为六寸九分,合23厘米;一为七寸零八厘,合23.6厘米;一为七寸二分强,合24厘米。如折取其中,东汉每尺约今尺七寸稍余,也就是23.5厘米左右。所以,古有“身长七尺”(《荀子?非相》),还不到今人的1.7米,也就不足为怪。而清代工部营造所用的尺(即旧制营造尺),则稍长了许多,合0.32米,为当时标准长度。
而唐时的一步大约有六尺。晚唐杜牧在《阿房宫赋》一文中提到:“五步一楼,十步一阁。”———三十尺远建一座楼,六十尺远建一座阁。描绘的是秦始皇骄奢淫逸的生活,所建造阿房宫楼阁之多,可惜后为项羽所焚,无法稽考“五步”与“十步”的具体长度,于今看来也大致是7米和14米。又如“骐骥一跃,不能十步。”(荀况?《劝学》)———说的是“骏马跳跃一次,不能到达六十尺远。”
今人把一米的三分之一定为一尺,合约33.3厘米,则比旧制营造尺又稍长了一些。而“步”作为量词和长度单位,不仅古有“跬步”之分;又今尺比古尺长近10厘米;今人一步有70厘米左右。所以“步”字古今说法虽不一,但今“步”与古“跬”的实际长度却极为接近。
“步”字的本义和引申义也有不同之处。本义指“行走”,如“即夕行步如平常。”(方苞?《狱中杂记》)———当晚行走如同平时一般。后引申为“徒步行走”(与骑马相比较),如“操引军从华容道步走。”(司马光?《赤壁之战》)———曹操率军向通往华容道的路步行逃路。此后再引申为“踩”、“踏”,如成语“步人后尘”。倘若把两个“步”连在一起,则又表示相隔很近,如成语“步步为营”等。
足见,“步”字古今释义如此丰富、深刻而多样,汉语言文字的深厚内涵与璀璨精华,也就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