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爱情不一定就是阳春白雪,华美诗篇;也不一定是花香玉露,莺歌燕舞。而恰恰是那些我们日常忽略不计的,左手与右手相携的温暖。
只是很多时候,我们也需要一个不鸣的闹钟,悄悄地,悄悄地叫醒我们的耳朵。
(1)
现在总流行一个叫“疲劳”的词儿。
心理疲劳,审美疲劳,当然,还有恋爱疲劳。
疲劳这东西就好像“亚健康”这三个字一样,隐而无形,潜伏良久,却时常不合时宜地袭击你的身体,摧毁你的意志,让人防不胜防。
虽然谁也不愿意轻易地承认,但这确实是现代人难以摆脱的生活阴影。
我,夏果果,23岁。某公司的行政人员。性情散漫,贪吃是我的人生乐趣,赖床是我的日常习惯,最常做的运动是仰卧起坐——晚上仰卧,白天起坐。说到底,怎一个懒字了得。
(2)
哦,忘了说,我还有一个交往了多年的男朋友。
他叫宋哲明,某网站的IT人员。平素不喜多言(因为我喜欢把他要讲的话都抢先讲完),兢兢业业(他的工资卡上的账目告诉我),性情温和(因为他总包容我,喜欢被我欺负),说了这么多,只是想说,他其实,优点多多。
有人说,婚姻有7年之痒,恋爱的保鲜期只有7个月。这个,我信。
已经记不清,我和他有多久没有说“爱”了。
爱是什么东西?现在我只感觉到左手握着右手的乏味温暖。
(3)
我想和他分手。
原因?似乎没有,似乎又有很多。总之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他很苦恼,满脸无辜地看着我。
一个劲地问我,是不是,是不是他哪里对我不好。
我说:“不,你对我太好了。但我还是不想和你好了。”
离开的时候,我不想拖泥带水,霸道地对他说:“宋哲明,你要把那次我买给你的闹钟还给我。如果你介意,你也可以列出一个清单,你曾经送给我的衣服、香水、项链,我统统还给你。当然,吃到肚子里的冰淇淋不算。”
此时,我感觉自己骄傲极了。
(4)
很意外,他竟然没有出来追我。
我曾经想象过很多种分手的理由,以及分手时的种种情景。
浪漫、激烈、温馨,声泪俱下,依依不舍或者好合好散。就是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
宋哲明是一个对待分手都波澜不惊的人。
这种人太平淡了,我当初怎么会喜欢上他?
我无比嫌恶地想。
(5)
从没有过的如释重负之感。这一晚我定好闹钟,早早入睡。
居然做了无数个美梦。
梦见隔壁办公室的英俊小生,站在我对面,脸上别开生面地笑。又变魔术般递上一捧玫瑰,花香四溢。我伸手去接,不料,玫瑰有刺,狠狠地扎进我的指尖。玫瑰红一般的鲜血蔓延,我大惊失色。嘴里叫的居然是宋哲明的名字。
就这样醒了过来。窗外阳光高照。
糟糕!我迟到了。真要命。
(6)
赶到公司时已是上午十点整。
没洗脸,没化妆,没吃早餐还穿错了不同颜色丝袜的我,出乎意料的狼狈。
办公室里的同仁们满脸惊诧地看着我,BOSS因为我延误了开会要用的资料,劈头盖脸地训斥了我一顿。
这一天,天昏地暗。
晚上回到家,心里有莫名地虚脱感。
原来,离开了宋哲明,我的生活,如同世界大战。硝烟四起,我迷失了方向。
(7)
好好先生宋哲明,在和他交往的4年时间里,培养了我无数懒惰的习惯。
这些习惯,已经根深蒂固。
我已经很多年不曾使用过闹钟。早晨,他会在7点15分,不早不晚给打电话叫早。8点钟他来敲门,我已经梳洗完毕,等待他为我买的鸡蛋三明治,或者豆浆油条。晚上加班太晚,他会在公司楼下安静地等待我。生病的时候,他陪我去医院,打电话提醒我记得一天服三次药。当然,还有很多。如此这般,细微琐碎的温暖。
而我却在某一个时刻里将这些忽略不计。
我多么没心没肺。
(8)
那一晚,我辗转难眠。
第二天我没有起晚,因为,我压根就没有睡。
我实在担心,宋哲明,会因为我的傲慢,自此离我而去。
23岁的夏果果,还不懂得如何去爱。却在某个任性的清晨,被一个不鸣的闹钟提醒,近身的存在的长久的平实的,才是最应该珍惜的。
这时,门外响起熟悉的敲门声,是宋哲明。
他的手里拎着刚买的豆浆和油条,还有一支鲜艳欲滴的玫瑰。
“对不起,哲明,我错了,我不该任性地和你说分手。”我近乎虚弱地说。
“分手?有发生这回事儿吗?”他故意装傻,朝我挤了挤眼睛。
——哦,你瞧,那朵玫瑰花也被羞弯了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