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粮国税,是几千年的习惯。后来,公粮的数量不一样了。特别是1958年的浮夸风,吹牛夸大“亩产量”,有的上报一亩地生产几千斤粮食,据说,有的吹牛说:一亩地收了一万斤粮食。收的粮食多,就按比例交公粮。所以,有的地方把群众饿坏了,甚至死了人。
把地里生产出来的粮食,全部交了公粮还是不够呀,群众吃野菜、吃树皮,影响很坏的。
改革开放之后,农村实行了“责任制”,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交公粮,就有了变化。有的乡村干部收公粮方法简单,甚至只叫群众交公粮,他们自己不交公粮,甚至他们的亲戚,也是不交公粮的。所以,大喇叭广播宣传,一家一户进家去要公粮。有的地方是全乡干部全上阵,把收公粮当成了一项“重大任务”。有的地方领导,给先交公粮的村干部给予奖励,后来交公粮的批评。有的农村,动用警察,派出所去抓人。有的农村,为了先完成交公粮的任务,动用武力,打架的事情,时有发生。
如何干好“收公粮”的重大工作,四处交流经验。
某地介绍了经验。现在想起来仍然是值得反思的。
他们张榜公布,对不交公粮的农民绝不客气,时间三天,地点村干部的家门口。否则,后果自负。
贴出“告示”。很有效果,没有三天时间,全部交了公粮。
村干部高兴了,自己不出面,不得罪群众。村干部自己还在上级领导面前受到奖励,之后,村干部按照合同,给了人家“按照比例计算出来的奖励”。
不少村干部向他求教。要他介绍经验。他说了帮助他收公粮的“能人”,就是“劳改释放犯”。
县领导听到这一个“经验”,马上否定。说:“这说明什么问题呀?是你们不如劳改释放犯吗?你们请来‘鬼子’,拿着机枪去收公粮,是不是半天就可以完成任务呀。”
大家无语,陷入了“难堪局面”。现在想起来,这一件事,仍然有反思的价值。
我想:无论今后我们干什么事情,不但要注意“目的”,目的很重要;但是,使用的手段也是必须认真考虑的。手段也是不能胡乱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