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常见写老房子相关的文章,只要是识得几个字的人背井离乡之后,孤苦伶仃之时首先想到的,大抵还是老房子;当然也有走南闯北,渐渐发迹的,居高堂大厦,也发老房子的情结。前者许是于凄风苦雨之中,思念起老房子的好处,虽则称不上富丽堂皇,终归还能挡风避雨,不至于寄人篱下,流落市井;后者许是锦衣玉食,山珍海味的生活过得腻烦了,因此时常回味往昔清贫的日子,好像富贵人家的老太太们吃斋念佛起来,居然也是有模有样。
举凡中国人都念旧,抱残守缺,常言道:“金窝窝银窝窝,不如自家的狗窝窝。”于是我们总能看见一些老人们,坐在老房子的夕阳下,面容安详,只为等待一场死亡的约会。老人们像一棵棵老树,已经将根扎进了故乡泥土,盘横交错拔不起来了,他们的血肉似乎同故地的山水浑然一体,故土就是老人,老人就是故土。这样的景象让人看了免不了感慨,儿孙辈在城市里享受,父老辈只好留守故土,依旧守了一亩三分的薄地,尽管衣食无忧茶饭无虞,毕竟清苦,他们就像安居山野的隐士,和自然不再有分别,老来等待死亡的时光纵然安静平和,却透露出一点老房子的尴尬和凄凉。
深山老林之中,草窠枯木之旁,一爿飘摇破败的草庐,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倚门而望,数十年离家远走的游子,可算是到了归来的日期?古时辞亲远游,于人情而言也许过于冷漠了一些,因此圣人有言:“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然而生计所迫,或是上命难违,远走他乡的人长久以来不在少数。半世漂泊,归期难觅的孤客,或于驿馆客舍,或托朋友庇护,虽有片瓦遮天却是独守清冷的烛光月色,念及父母妻儿,桑梓乡邻,无不涕泪沾衣,那些温柔亲切的时光,时常能够带来孤独的抚慰。月色朦胧之中,倘或借酒助兴,倘或触景生情,提笔挥毫难免是要吟哦一二诗文,以消心中愁闷烦忧。此情此景,至真至诚。故而当那些文字穿透千年的尘封重新摆上我们的书桌,依旧能够叫人觉得感动。
“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故土难离,这是民族千年的秉性,早就根深而蒂固,树大而叶茂花繁,无法再从中国人的灵魂之中剔除了。为什么要剔除呢?简直毫无道理可言,留念故土,怀乡思乡,都是值得提倡的情怀。如果称之为一种病症的话,也是文人士子们浪漫高雅的精神症候,反而是值得炫耀的无上光荣,当然不能和秃子头上的疥疮相提而论。对于故土的眷念难舍,现代人毫无疑问较于古人淡漠了不少,然而害起思乡病来,似乎反倒是比之古人严重了许多。
老房子作为怀念故土的道具,被十分无辜地滥用了。安居庙堂者,虽则也有背井离乡的境遇,毕竟抛弃的是穷乡僻壤,在更为肥沃的土地上享受生活。偶尔兴之所至,居然效法古人于高楼大厦几净窗明的美好现状中回忆起了山村野地里那一座蛛网密布的老房子而感叹——吾家有房,冬暖夏凉。但是如若叫他放弃现在安适的新房子回到那座老房子里度过余生,大抵还是一百个不乐意的,足见其唏嘘感慨之下隐藏的矫揉造作,不是本真性情。至于文章之中所表露的老房子情结,多少掺杂了一点通过文化方式思乡怀乡的虚荣心。这样的思乡病,好比流行感冒盛行的季节里也戴上口罩,不仅没有病,反而是装病以防真的病了。
那些真害了思乡病的人,不做文章就叫人心生同情,旁人见了都要好言相慰一番,比如一个初次离家远行的孩子,一句“想家了!”几乎就能使他情不自禁想要落下几颗泪子。这样的情感和文化的思乡怀乡已经扯不上任何关系了,一颗柔弱敏感的内心,或许上升到了人性的高度。一个孩子想家了,一个孩子多么缺少安全感啊!他在梦里见到老房子,见到没有离开家乡的情景,只是因为内心的脆弱,一如古时月夜独酌的游子因为思念妻儿而倍感孤独彷徨,好像飘摇的风筝需要一条丝线的牵挂。在他们的梦里,故乡的泥土不应该是芬芳的,故乡的泥土只是泥土;故乡的冷雨不应该是温暖的,故乡的冷雨还是冷雨;故乡的老房子也不是冬暖夏凉,故乡的老房子只是安全,足够遮风避雨。
当怀念故土被作为一种文化的风潮铺天盖地席卷而来,许多患了伪思乡病的浪漫高雅的文人士子积极响应,紧跟时尚的脚步,假借老房子的招牌风靡了一把。其实他们也知道,老房子终是要被时代淘汰掉的,对于有宽敞舒适的新房子居住的人而言,老房子的价值仅仅只是忆苦思甜之用罢了;而对于拆了老房子就要流落街头的人来说,没有比老房子更为亲切温暖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