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谚:“贵人多忘事”。这是老百姓积千百年痛苦经验而后得出的教训。这五个字虽然平淡,可是揭出了贵人之所以“能”贵,所以“为”贵的真相,简短明快,深刻隽永。
譬如有些贵人们,暮夜受金,不厌其多,但在堂而皇之的演说中,则谆谆告诫下属必须“廉耻自守”,格言成串,亦不厌其多;这当然不是贵人的“言”不顾“行”,而因为他“善忘”。或又如,口头上坚持抗战到底,梦魂中不忘“荣誉的和平”,这当然也不是“包藏祸心”,而是“善忘”。
但是帮闲们也有一个“格言”,曰“民众善忘”。
例如:抗战以前,老百姓是不许将中国的政教得失和外国相比的,理由是中国有特殊的国情;而这所谓‘特殊国情”,在说到苏联的时候,尤其被强调。可是最近,这种论调却又变了,比方为了要证明中国老百姓之不应该要求“人权”和“”,而且要罗织凡要求“人权”和“”者皆是“想破坏我们的`政治中心”,于是就“假如”苏联的托洛斯基派,克伦斯基一党一,以及海外白俄,都乘德军入境的危机,以“人权运动”或“斗争”来摇撼斯达林政权,“便在中国国内也有人为之扼腕了”。这里,“特殊国情”之居然并不存在,尚不足怪;可骇的,倒是据说在“向迈进”的中国而有了老百姓的“人权运动”与“要求”便成了“想破坏我们的政治中心”的弥天大罪!而尤其可鄙的,是诬蔑了“向迈进”的中国还不够,且以含血喷人的伎俩,把“托洛斯基派,克伦斯基一党一,海外白俄”一串的恶名,栽诬在“人权”与“”的要求者的身上。
这样的议论居然公之于世,想来也无非该论客“认为”民众善忘,故思“利用民众的善忘”。
可惜民众并不善忘。大家还记得:托洛斯基,克伦斯基辈“事业”之不成,在中国也有人曾“为之扼腕”的。不是民众善忘,倒是他们自己善忘。
做中国的民众,真也不易;“人权运动”是犯罪的,“要求”也犯罪,可是国家事坏了,官不负责;一国之内,非官即民,既然官不负责,该负责的,当然是民众了。这是“特殊国情”。现在又平白地得了个“善忘”这罪名。但如果民众要表示并不善忘的时候,帮闲篾片们又大叫“不要炒冷饭”了。到底民众是“善忘”好呢,还是“不善忘”好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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