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努力忘记一些事,当然主要是想忘记跟这些事相关的人。
事实证明,想要忘记的,其实很难忘记,因为,我的“努力”对我的潜意识就是一种强烈的暗示,所以,有些人,有些事,不但不能忘记,反而记得更牢。
真的,我真的没有想到,忘记,原来是这样的难。
终于做出忘记的决定的时候,是那样的果断,简直不亚于“易水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就那样坚定地离开了,却不知道,背叛的终究是别人还是自己,也不知道解脱了别人还是解脱了自己。从一个楼层到另一个楼层,从一间办公室到另一间办公室,我完成的首先是空间上的隔离和疏远,觉得这样很好,至少是“眼不见,心不烦”,然后,按部就班地做自己的工作,我不必再留心别人无休止的喧闹扰攘,也不必再躲闪我不想见到却总是在我眼前晃荡的身影。自此,工作之余,我可以利用每一刻闲暇来看书,来写作,不想看书不想写作的时候,侧头看冬日的晴天或阴天,让自己的意念像野地里的水一样自在地流,像高天的风一样自在地吹。我不必疲惫不堪地面对一张张熟悉的面孔,又在猛然之间觉得他们原来是那样的陌生。我这样做,是为了让心猿归穴,让意马回厩。甚至,我还特意告诫自己:不要随意参与大家的闲谈,闲聊无益,我的时间陪不起,我的心境伤不起,我的灵性消磨不起。我还告诉自己:也不要让耳闻目睹的种种丑恶和卑劣伤害自己,因为卑劣和丑恶太多了,某人擢升,某人发财,擢升之后,舆论四起,真相大白,那样的人都被提拔当领导了,原来某人的背后有那么多人在提携,原来某人很有“手艺”;发财之后,财源暴露,原来都不是靠自己的能力挣来的,来得可真容易,来得也真不光彩。想想自己,只是个教师,怎么能够让自己柔弱的灵魂和此等强悍的精神污浊进行残酷的“肉搏”呢?不上课,不备课,不批改作业,也不想看书的时候,最好还是强令自己看点书,虽然现在喜欢看书的人不是很多。
换了一个环境,已经成功地逃离了一半,若能再走进书本的世界,又成功地逃离了另一半,想忘掉的,怎么能够忘不掉呢?虽然心力有限,时间有限,但还是相信自己能够从旷日持久的情感泥沼中走出来,让自己的心境平和一点,正常一点,更重要的是宁静一点,抛弃虚幻,触摸真实,最真实的是自己已经走到了“知天命”的边缘,无论怎么说也应该有掌控自己的情感和理智的定力了吧。
然而,我错了,因为我太天真,因为我实际上还在感情用事,就像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所以,我这次错得一塌糊涂。
心灵的历程可以受时间的控制,但好像不受空间的阻隔,行为上全新的结果并不等于精神上的彻底改变。当我把自己在新环境中安顿好之后,我又茫然了,因为我总是不由自主地听大家的闲聊,听女人们提高了嗓门谈论冬装外套,听她们压低了嗓门谈论各式内衣,听她们当众谈论本埠的桃色新闻,也听她们咬着别人的耳朵抖搂别人的隐私。当我发现自己在痴痴呆呆地听人说闲话的时候,竟不知听了多久了。记得窗前本无日光,一惊猛醒,窗前已是一大片艳丽的冬阳;记得窗外远处有薄雾轻飏,恍然猛醒,薄雾,不知何时已经散尽,阳光下,槐的黄叶放射着耀眼的金光,梧桐的黄叶,像一大堆火在热烈地燃烧,而竹子的叶子居然绿得鲜亮。我就使劲摇摇头,仿佛要把这一切扰攘从脑子里摇出去,摔倒很远的地方。我重又看书。
当我再次发现自己又走神了之后,书已经翻过去了好几页,却什么也没有记住,终究是白看了。更糟糕的是,我制定好的写作计划也是一拖再拖,脑子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创作灵感。就这样,常常发现自己的失态反常,有时也会勉为其难地写一点东西,写出来的文字连自己都觉得味同嚼蜡,我就慌乱,我就恨自己的不争气。
我明白了,我非但没有走出泥沼,反而将自己置身于更大的一片汪洋,水天一色,找不到岸。我总觉得有一个人在我的后面,就回头,就转身,四处张望,但还是觉得那人还在我的后面,用那一双我最熟悉的眼睛看着我,静静地看着,并不做声,似乎永远也不想做声,那双眼睛比淹没我的汪洋更广大更深沉,仿佛两个强力磁场,而我只是一枚铁钉,磁场将我牢牢吸住,我们却无法靠近,因为我们之间还有一层理智的隔阂,我可以把自己的身体从一个环境转移到另一个环境,我却无法逃离那人强大的磁场的吸引。
我被俘获了。
这个结局,不应该是我的宿命。
人生的坐标系里,我不该发生这样意外的偏移,更不该走得很远。Ahlily,我一直这样称呼她,当然总是无声的称呼,这种无声也包括我屡屡把这个名字写出来,除了我,谁也不认识,谁也不知道。关于她的名号,我不敢使用汉字,我怕汉字的名号会有一星半点的信息的泄露而伤害于她,这是我的初衷,也是我的终极理想,即便有难以避免的伤害,我都情愿留给自己,即便这场情感遭遇不会有任何世俗意义上的结局,我也要保全这个人的一切,包括这个人的姓氏和名号。我必须这样做。
街灯初放,人影绰绰。
散步归来,我信步行走在人行道上。我的视力不好,晚间所见除了高亮的对象,其余,我大抵只能看到模糊的轮廓。正走着,迎面一人,仿佛突然站定了,仿佛就是为我站定的,并且有一股力量从这个人身上向我袭来。在光影迷离的夜晚,这样的情景一定会让人高度警觉。我下意识地看了一眼,看到了对方模糊的轮廓,虽然模糊,却是我非常熟悉的轮廓,匀称,精致。我知道是谁了,也侧身在街边站定。
她站在一棵香樟树下,浓密的树叶中难能可贵的缝隙筛下零碎的灯光,逆光,勾勒出来的只是她的`身体清晰的轮廓,仿佛一幅剪影画面。我看不清她,她一定能够看清我,我的脑海里却能清晰地呈现出她的眼神和表情,那是早就储存在我心里的信息。我从她很自矜的姿态想象着她的内心,她在询问我,以自矜的站姿询问我,却没有任何言语。看着这个影像,我也无言。说什么呢?真的不知说什么好。那一刻,我只能听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时间凝固了,或者,时间已经消失了。
那时,我生平第一次感觉到了什么叫永恒。
车流,人流,车灯,路灯,一动不动的广告牌灯,闪烁变幻的霓虹灯,婆娑的树影,凌乱的光点。我的对面,站着伸手可及的那个身影,我却不能伸手,因为连言语都没有,手在这时显得最笨拙,也最粗野,所以,伸手便是多余。再说,伸手干什么呢?手无法解释,也无可索要,要握吗?如果不是最后的握别,这时候的握手就显得过于虚伪,也过于猥琐。唯有一动不动地站着,唯有让她清楚地看着我,而我不能看清她。这样最好,最真实,最合理,最公平,我活该被暴露无遗,活该被晾晒在道义的阳光之下。我连任何形式任何性质的伤害都能全包全揽了,还在乎被一双眼睛被一个心灵层层解剖吗?在这种时候,连自己的情感都无法安顿的男人,又何谈落魄的窘相呢?
在我眼睛的余光里,街上,光与影在闪烁,在流动,在变换,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到后来,连自己的心跳和呼吸都听不到了,甚至,觉得连自己都不复存在。
我希望这样的“永恒”千万不要永恒,因为我决计要忘记她了;我又希望这一刻的“永恒”真的变成永恒,因为我并没有忘记她。
到底是谁先移动脚步继续前行的呢?记不得了,反正我们各自往前走了,仿佛两个行星偶然相遇,并未碰撞,只是以各自的引力扰动了对方的内核,引发了一场无声无形的天体变故,然后,循规蹈矩,依序而行。
内心一旦扰动,必将引发“灾情”。
我才发现,我自己原来幼稚得很心疼,也幼稚得很可憎,我的所作所为,也许早就成了自私的典型。既然没有奢求,何必跋前踬后?我的只身逃离或许是给对方故意的伤害?或许,我们都需要的不过仅仅是在平静的相处中给对方以精神上的支持、从而求得感情理智上的平衡对等?或者,我们的幸福快乐原本就是因为我们都没有任何奢求、而我才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她一定看得很清楚,我一定看得不清楚。
自私又可怜的男人,你又一次犯错了!
无言,是最直接的灵魂拷问,沉默,是最明确的内心说明。以后的日子里,我又该怎样安置自己的心呢?
当这一切都变成了既成事实,属于我的生命的一段光阴又成了无法挽回的过往,丢弃在过往中的还有我本不愿离开的人,却离开了,像两个运行半径不相等的行星,我们之间渐渐拉开了距离,我只知道我在回头,回头……我太小,在里圈运行,浮躁,慌乱,劳累,是我离开了;她很大,在外圈运行,安定,平静,洒脱,她落在了我的后面。这都是真的,我比她衰老,是心的衰老。
Ahlily,除了我,谁也不知道她是谁,甚至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有人叫她Ahlily。当我又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我完成了又一次忏悔,我希望在仅有的时光间隔里,我们还能够并行不悖。我从来没有向她说出过那个字,我嫌它太俗气,她在我的心里永远都是洁净的都是完美的,毋庸置疑,不可指摘。等过了这个冬天,等到下一次杨柳飘絮,我想我会告诉她,我的做法尽管很可笑,但我并无恶意。
此后不久的一天,我独自沿街前行,被人重重地拍了一掌,一回头,原来是她,Ahlily,容光焕发,一身青春气息,满脸活力阳光。
“怎么,连招呼都不打了吗?”她问我。
我还是无言,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只是轻松一笑,想证明我的憨厚和宽容,也想证明我的无奈和无辜。无疑,那确实是我今生笑得最真诚的一次,仿佛度尽劫波之后的坦然一笑,悄然冰释,顷刻之间春回大地万木复苏,心旷神怡地沐浴着浩浩荡荡的暖风。
我必须重新开始读书写作了,我的闲暇时间很充足,我的心很幸运,我的命很坚韧,但是,我的时间依然赔不起,我的心境依然伤不起,我的灵性依然消磨不起,当幸福与快乐并没有走远的时候,我没有理由虚度乃至空耗自己的生命,我要努力工作,我要快乐生活,因为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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