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搬家,无意中翻阅出以前青涩年代的书信,厚厚的几十封,信封和纸笺已经泛黄,有的甚至粘合在一起,犹如那些远去的岁月,与现在无法剥离。
随手抽出一封信,像走进少年时一本温馨的诗集,那些遥远的章节,和一些逐渐恍惚的片断,在陈旧的书信里,已经褪尽了所有的精彩。而稚嫩的笔迹,亲切的昵称,尘封的往事,细到手指飘雪,细到说一句就疼,它为我翻阅出一段段远去的旧时光。
“竹,下个星期天我们一起去采金银花,我妈说一斤花可以卖10块钱呢。”她是我初中的同学,在家是老大,下面还有三个弟妹,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她初中未毕业就辍学了。一个星期天,知道在外读书的我要回来,便提前写好信捎来,为了这个约定,星期天她要翻过好几座山来到我家。
她高挑的个子,透亮的眼睛,绯红的脸庞,发育得很好的身材,走在山里,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她背着竹篓,牵着我的手,来到小河边,指着河中飘摇着的银色的花瓣说:“这种花风干后,可以放在枕头下,芳醇清凉,有助眠的作用。还可以卖到卫生院制药,我们一起采摘,风干后拿去卖,你也可以添些文具书笔。”
溪水两旁,微波荡漾,绿草深深,不知名的藤蔓袅袅水中,那些白色的花儿,纤纤身躯,惹人怜爱,水中碧波倒映着她的一袭黑发,她弯腰飞快地采摘着花朵,间或回头冲我嫣然一笑,这山色青青,绿波美女,“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夕阳西下,她的背篓里已是满满的馨香。
一个月后,她把卖得的花钱,在信封里全部夹带给了我。
两年后,再次收到她的信,已是她订婚的消息。她幸福的拥抱着我,我看见她中指上的订婚戒指,轰然有泪冲进眼眶。
曾经一厢情愿地以为美丽的少年时光,将如江南一样婀娜多姿,我们共同用纯净去描绘墨色江南的烟雨,可是,友情也随着孔雀东南飞走向凄美的沉默。从此,我少了一位可秉烛夜谈的好姐妹。
《乐府-古艳歌》中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当我触摸着泛黄的纸信,当新奇的新人变成旧人,而曾经遗忘的人便会在心底复活,成为念念想着的故人。
岁月,渐行渐远了许多不经意的萍水相逢,能够沉淀下来的,终是离不开和不离开的。“相见亦无事,不来常思君”的浓淡情谊,亦是一种温暖岁月的暗香徐来。在我的心底,曾经的人,都是永远如最初般完美。
当鸿雁传书的记忆渐渐淹没在时代高速的节奏之中,时至今日,还有多少都市人愿意静静地坐在书桌前提笔写信?当我们面对电脑思如泉涌,一提笔脑海一片空白的时候;当拇指时代铺陈泛滥,情话可以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随意辗转于手机屏上的时候,手写的书信已慢慢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当千篇一律的楷体跳跃在荧屏如出一辙时,我们该到哪里去寻找一撇一捺的苍劲与婉约?用什么去体会爱者当时内心的澎湃和厚重?
那些渐行渐远的故事与笔迹,在物质文明高度发展的今天,当电子时代的主角变成你我的时候,不知道,这样的相遇,是运气还是劫数?
我喜欢念旧,许是年龄大了,抑或常怀忧郁。即使在欢呼“美梦成真”的那一刻,也不能放下概莫能外的附加物:乡愁,遗憾,惊讶,悔不当初。在旧时光面前,我变得拘谨,掌心化雪,掌叶半夏,去留全不在我,以至于有时近视,忽略了亲情,有时候远视,忽略了爱情。
故乡,于我只是一种影像。
儿时村口有一棵偌大的樟树,夏天的黄昏,劳累了一天的人们便摇着扇子坐在树下,讲那过去的故事,孩子们便在树下追赶着流萤。几十年的风雨沧桑,樟树伫立着一个村庄坚不可摧的信念,它是传承者,是坚守者,故乡因它而完美而厚重,而存留致远。
前几年返乡,发现村口的树被人砍了,原因是要修一条通往山外的公路,樟树生长的地方已夷为平地,那象征故乡的标志消失得无影无踪,所谓繁华粗鄙地将我的视线遮挡,劫持了我的注意力,使我丧失了对故乡美的发现和表述,我浪漫的秉性,在这里寻不到空灵和温暖。我担心终有一天,它被异化得让我不敢有奢望,甚至敬而远之。
小说《花样年华》里讲:一个时代结束了,属于那个时代的一切都不复存在。无论一个城市,还是一个村庄,如果它的过去总被连根拨起,那么也就无法摆脱未来的茫然。站在故乡的原野,我突然滋生出许多莫名的忧伤,觉得砍断的不仅仅是一棵生物意义上的树,而是砍断了我对故乡记忆的链条。
窗华忽换,尘缘深深,乡愁,不仅是我对地域故乡剪不断的思念,更多的是对精神家园理还乱的眷恋。无论何时,故乡,永远是我藏泪的地方,我唯一甘愿皈依的禅房是她的心上。我多想回到梦里的故乡,哪怕只剩下一片断壁危墙。
纪弓鱼说:如果宇宙是座书院,而时光不过是一本经卷,藏着生死转换的天机。若真如此,知我会住在经卷的哪一页,与谁比邻而居?
就让我住在古老的书信里,与故乡比邻而居吧,听外来风雨,向内开莲花。无论暖到落泪,还是美到荼蘼,与某个深爱的人,静坐山光,看一半往事入斜阳。